(苏州日报4月30日A04直击版)民事案件查出“套路贷”线索 ,苏报讯: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该案涉嫌“套路贷”,便驳回了原告王某的起诉,并将此案中涉嫌犯罪的相关线索及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日前,王某因犯强迫交易罪,被虎丘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与他同一团伙的其他4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清宇介绍,苏州中院制订《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要》,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对涉虚假诉讼和“套路贷”案件的专项排查,通过深挖彻查、精准排摸、有效对接,使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无处遁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如此正能量的法官和领导,值得网上点赞一片,我也拍手叫好,虎丘区人民法院的这位法官真是司法的骄傲,人民的主心骨,凛然正气嫉恶如仇,审理过程中涉嫌诈骗就果断移送公安侦查,多好!又依法办事,又解决了问题,回想我在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遇上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那是我三生有幸的记忆,可再审时碰上一个不公正的法官,该我万劫不复。同样的区院法官,虎丘人民法院的法官从纠纷中看到诈骗,而雁江区人民法院的某位法官从诈骗中看到纠纷。
揪出”套路贷”,我幸!揪不出”套路贷”,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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