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公安局请正面回复解决以下问题,不要回避事实。 2019年10月18日双流区公安局法制大队和双流区公安局信访部门共同处理前期述诉求问题,但未得到有效解决。 其一:本人要求通过相关程序查看执法记录视频和现场物管中心的佐证监控视频,并对执法瑕疵部分作出相应解释。工作人员的回复则是:“没有准备,要看可前往双流区公安局法制大队查看”。请问专程处理此事诉求则以未准备为理由,合理吗? 其二:本人再次提出受伤的右手还疼痛,但至今未采取及时送医治疗。由执法瑕疵难导致本人右手受伤严重,不采取及时送医治疗,道老百姓生命安全就不当回事了吗? 其三:前期治疗费用及误工费用共计924元,于2019年9月29日按公兴派出所要求,已提交相关发票,但至今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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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双流区公信中心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1月4日发表了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关于本帖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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