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在包庇南充高坪区法院“乱执行”?拍卖“生命通道”被检察院确认违法仍不纠错
地上消防通道堵死,若发生火灾,百姓只有被活活烧死;地下化粪池常年无法清理随时都有爆管伤人的危险,百姓就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里,这一切都是高坪区法院违法“乱执行”造成的,但面对这一人命关天的大事,法官老爷们显得如此冷漠,只是千方百计替自己错误行为找借口,百姓的生命在他们心中算什么?是谁在包庇高坪区法院的违法“乱执行”?
中央巡视组、四川省纪委监察委、南充市纪委监察委、南充市检察院:
四川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下称高坪法院)将万福来酒店和小区居民共用的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用地违法拍卖了,导致百姓生活在在非常危险的境地:地上消防通道堵死、消防设施毁坏,一旦发生火灾,小区居民和旅客无法逃生,只有被活活烧死;地下化粪池无法清理,常年冒污水,随时都有爆管伤人的危险。已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危害公共安全。高坪区法院的执行拍卖行为遭媒体曝光后,被检察机关确认为违法拍卖。
但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相关政法机关面对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竟长期无法处理,面对如此清楚的违法事实,法官们一门心思把责任转嫁于民事纠纷,百姓的生命安全在他们眼里是如此无关紧要。
自然已确认高坪区法院属于违法乱执行拍卖,请问:为什么不撤销这样的错误裁定?是谁在包庇高坪区法院的乱执行?
有媒体以《南充一法院视百姓生命如草木违法拍卖“生命通道”13年不纠错》为题的报道了此恶劣事件,并这样评说:“目前,天气炎热,火灾一触即发,百姓因“生命通道”被堵而无法逃生,不排除会导致重大伤亡事故,谁来担责?难道非要像2015年2月3日哈尔宾市的消防通道被堵造成重大的火灾伤亡事故在南充市重演吗?难道非要牺牲百姓的生命后才能打开生命通道吗?”。
面对检察院确认拍卖行为违法和媒体的指责,好像这些法官都觉得无所谓,百姓到哪里去讨说法?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如何保障?
大量的事实和证据显示:高坪法院的拍卖行为明显违反了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土地管理法》中的土地限制流通规定。法院拍卖时是否对拍卖物的合法性严格审查?将这种拍卖之后必然“损害公共利益、危害公共安全”的土地拍卖给私人使用,是否构成违法?请南充政法机关给百姓一个合理解释!
该地块现状如下:
一、高坪法院拍卖物中的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占据了主要位置,在没有处理好就一并拍卖,因买受人是善意取得,有权力处置自己的私有财产,不愿意拿出来公用,必然导致社会矛盾、危害公共安全。所以,高坪法院这种拍卖行为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流通规定的,是否构成枉法?
二、关于该地块,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南充国土局)明文规定:“该地块只能用于酒店和周边居民的消防通道、消防安全、建筑间距疏散场地、録化及活动、停车场等功能,与建筑基地的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无法割裂单独出让。”
由此可见,该地块属于限制性流通土地,也是不能公开拍卖的。而法院不顾这些规定擅自拍卖,是否严重渎职?
三、该地块归私人所有,买受人有权处置自己的私人财产,不愿意拿出来公有,堵死了消防通道,毁坏了部分消防设施,已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危害了公共安全,这种危害的根源到底是谁造成的?但有聪明的法官说属于相邻权纠纷,叫受害人去打民事官司。
但该消防通道属于不特定人群通行,这个不特定人群包括全国所有公民都有可能使用,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全国10多亿人都有可能成为原告或被告,法官就这样利用释明权现实吗?典型的转移责任,是否有点荒唐?
退一步说,在民事纠纷中,普通百姓若变卖的资产不合法,对买受人造成了伤害,都有可能构成欺诈,严重者还构成犯罪。难道法院拍卖物出现如此严重问题就不应当承担责任吗?
请南充政法机关给一个合理解释。
(证据图片附后)
举报人:(受害人之一)联系电话:13518282221
违法拍卖后被堵死的消防通道
违法拍卖后被堵死的消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