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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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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纪!恣意妄为!官商勾结!
盼望市纪监委一定要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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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3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既然要投诉就必须要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出来才有说服力。比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和结果,这些要素一个也不能少,而不是泛泛而谈。因为,你针对某个事情讲清楚了,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才可以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作出调查和处理。如果你有事实依据的话你尽管投诉和举报,我们百分之百会站在你的一边为你说话,你也尽量不要去管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不要退缩不要怕,谁有后台谁有关系对我们来说都是神话传说,只要有事实对方是“板不脱”的。但是,你如果拿不出这些事实,对不起,我们也不可能去支持你。人,还得讲道理才行。住建系统这些年的确存在很多问题,我们也对其从不留情,过去多篇文章差评过。但是广安全市点多面广线长工作量大,只能循序渐进,只要看到他们不断的在改进工作,那么我们就应给予期待。论坛的意义在于解决问题构建和谐。该批评不留情,当赞也还得点赞。一切都要公正客观。

发表于 2019-10-12 19: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2 20: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叫乱说,有凭有据。
你不要乱讲才是真。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2 20: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综合验收,还强制交房。
作为建设主管部门知法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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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2 20: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0-12 20: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2 22: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2 22: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为什么……?怕什么,读者要证据。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2 22: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话筒 发表于 2019-10-12 20:41
这是个讲事实的地方,用证据说话。

证据就是用实事说话,乱说要负责的。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2 22: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话筒 发表于 2019-10-12 20:41
这是个讲事实的地方,用证据说话。

用事实说话,乱说要负责的……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3 08: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哥:我的要求就按协议履行,可住建局不但不履行协议而一再推诿,一推给民政局,二推开发商。而我与你住建局签的拆迁回购房协议。2012年的拆迁现在交房。又出示不了两书三表验收手续,交房的楼层、房号、朝向都与协议所约定的不一致。
区住建局的张开松(书记)一直推这推那,不尊重实是,区拆迁办的白长川(书记)也明确表示,当时所约定的楼栋、楼层、都发生了变更(I市委领导要求改规划的)当时也没通知业主,违法变更所带来的后果由业主承受是不能接受的,区住建区违法变更,没经综合验收,强制交房,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知法违法,不依法行政,乱作为,推诿塞责,损害老百姓的权益,不按协议履行,这些共产党员都应严重问责。
以上所表达的都是客观事实,有协议,有上访回复,有当面录音、录像,还有通话录音等一切证据,若有违规我承担一切责任。
望纪监委的介入调查此案,当初的设计规划许可证,而后来的违法变更等有没有利益输送,官商勾结的违法违纪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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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3 09: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歌说事 发表于 2019-10-13 00:22
楼主:既然要投诉就必须要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出来才有说服力。比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和结果 ...

现在区住建局就拖,我们去找住建局接房,主要官员就推这里推那里,什么民政局,什么住保股,什么质监科,什么开发商,什么建设商,能推的就推。让我们不停的找这找那,我们真的受不了这些官方的作为。不按《合同法》履行协议,不直接面对问题,事件也得不到解决。拆迁都7年了终于可以有房有家了,千盼万盼可等来的是完全不是所约定的房子。

发表于 2019-10-13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我明明是广安区的人为什么不在广安买房子。各种无耐。。。。。。你们都懂。
发表于 2019-10-13 12: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买的金港湾房子修了四五年了还没接房,广安的房地产真的是烂的太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3 14: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4 10: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区住建局:你们违法变更后的2栋有没有我们约定的23楼3号房。有?为什么不按协议履行?

发表于 2019-10-14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是设计编号,一个是经民政局地名办核准的编号,只要设计编号和 经地名办核准的编号,都指向那个房子,就没问题撒?毕竟规划设计是有依法依规调整的可能的。而且变更不是区建设局一个单位就可以变更的,必然要经过区上领导、相关单位开会同意,所以你说区建设局违法变更这个事情,我觉得有点扯淡。
第二个问题,强制交房,住建局的回复也说了开发商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已经责成单位尽快完善手续了哒?他也说建设单位强制交房有问题呀……看不出来这个回复有问题。(执法权不在住建局,在城管局,住建局没法对开发商强制交房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置)

发表于 2019-10-14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哼,乱说是要判刑的,拿证据呀。现在广安如此美丽。物价也低,人民安居乐业,你说这些是要挑起矛盾吗?良心何在。造谣可耻

发表于 2019-10-14 17: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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