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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农民土地流转收入属于什么性质的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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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1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农民土地流转收入属于什么性质的分配方式,很多人都不清楚。目前我们所知道的分配方式有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那么这两种分配方式哪个更合理呢?
虽然目前《民法通则》第74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8 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各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若是按劳分配,那么流转土地的农民并没有付出劳动,这是不平衡的。大家比较赞同的是按生产要素分配。
因为土地属于生产要素,所以通过土地流转的收入应当列入按生产要素分配,这种分配方式优化了农村资源配置,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市场机制。
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和城市资本的良性互动,同时还可以使城市的资金、科技、设备等生产要素流到农村,加快农业的现代化步伐,增加农民收入。土地流转带动了流转市场的发展。土地既然要流转,就必定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流转市场,这些机构有助于农村市场的发展,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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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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