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 您好!感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简阳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石盘镇人民政府对此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梁均安在拆迁过程中5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被抢了一事,不属实。按照简阳市征地拆迁政策,梁均安在斩龙村五社属于有户无房的被安置对象,梁均安选择的货币补偿安置,安置款195800元。按照文件精神是要在整社全征全转后才能完成补偿。政府春节前支付斩龙村每户5万元补偿款是补偿该村已经签订协议且有户有房的农户的房屋补偿款,因梁均安没有房屋,所以没有支付梁均安的5万元。 2、关于梁均安是否是特困人员(五保户)的问题。按照政策,简阳划归成都代管后,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五保户更名为特困户。张道英父亲1994年去世,斩龙村村民梁均安于1996年与张道英母亲胡云秀共同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也没有将户口迁入合户,2010年胡云秀离世,梁均安离开胡云秀家到广州打工。2014年回来,由于房屋已经垮掉,只能寄居亲戚朋友家。2015年在时任村干部胡世文的引荐下,梁均安到石盘镇朝阳敬老院居住,时年梁均安63岁,在村社干部及张道英的签字同意下按照程序办理了五保集中供养手续,在院期间张道英分六次打款计2200元给梁均安本人使用,由于梁均安本人没有账户,每次是打到敬老院院长张光文私人账户上,由张光文取现金给梁均安,梁本人也承认收到此款。此外梁均安在敬老院的生活起居,均按照敬老院集中供养老人管理,敬老院未向张道英及梁均安本人收取过任何费用。梁均安本人自入院起就被纳入我镇五保供养对象。接到张道英反映的问题后,我镇多次与梁君安本人进行沟通并征求梁君安本人意愿,梁君安本人均表示愿意在敬老院生活,并服从敬老院的管理。 以上问题我镇已多次与您取得联系沟通解释,您均表示不满意。同时也多次邀请您到敬老院现场解决此事,您也拒绝前来。 简阳市石盘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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