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四川省岳池县龙孔镇人民政府的职工及家属,2012年为加快龙孔经济发展,扩大场镇建设,龙孔镇人民政府于2007年向上级请示征用龙孔镇金龙村2、3、5组部分土地发展场镇建设,并于2008年获得了四川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四川省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岳池县2008年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8〕100号)。 2012年12月龙孔镇政府因征地前期需要启动资金,由于镇政府财政困难,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镇干部职工中借款150余万用作征地前期的启动资金,并在职工大会中动员全镇干部职工积极借款,借款的月利率为2.5%,借款人与镇政府签订协议,约定按年计息,第一次签订的协议为期两年。为解决政府缺乏资金的问题,镇政府十几位职工及家属分别以5-20万元不等的资金借给龙孔镇政府。 时间过去近7年了,从2015年3月以来,我们多次向龙孔镇党委政府请示归还我们的借款,也多次向县政府、省委书记信箱、国家信访总局反映我们的借款情况,都没有得到准确的答复,龙孔镇政府一直是采取回避的态度,在将近7年的时间里,每次我们去讨要借款得到的答复就是正在想办法解决,但过去几年了,未拿出任何可行措施偿还职工及家属的欠款。 由于2016年乡镇换届,当时的党委书记、镇长及党委成员基本都调走或升迁,时任的党委书记、镇长都说乡镇政府向私人借款是违规的,现在没有钱还给我们,让我们耐心等国家减免乡镇债务时解决我们的借款。 据了解,龙孔镇金龙村的土地于2015年6月拍卖了600多万元,拨付到龙孔镇政府400多万元。既然我们借给镇政府的钱是作为征地的前期启动资金,然而地征好了也拍卖出去了,我们听闻消息,前去镇政府讨要借款,然而镇政府说征地拨付的资金已作他用,我们讨要无果。 作为乡镇基层职工在当时借款给镇政府的时候都是举全家之力东拼西凑来的,如今都近7年了,试问一个普通职工家庭又有几个十万八万的钱可以无限期放在政府而无任何明确的归还日期?现在全县各乡镇又面临撤乡并镇,若龙孔镇政府撤并到其他乡镇,我们担心归还借款更加无望。特请求政府及时解决我们的借款问题,我们将万分感激! 附:部分借款协议
诉求人:李中伟13198101729,邓超15982666605,陈琼英15228531939,何燕13980337575,杨梅15182684007,唐绿琼18782650816,蔡永杰15182030575,蒋友林13882691868,邓红平13551619799,邹甫珍18280978256,杨强18280957100
201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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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岳池县龙孔镇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0月2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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