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见大街上、庭院里、部分商家把国旗当彩旗装点门面,把国旗摆在商品中、插在花盆里,心里不是真不是滋味。想想天安门广场的升旗仪式、边关哨所高高飘扬的国旗是多么令人心潮澎湃,庄严的国旗是我们心中神圣的旗。看了这些街拍,你觉得国旗当彩旗用妥当吗?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节选 )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 第十三条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
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第十五条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
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
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第十六条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第十七条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第十八条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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