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蓝天)2019年5月26日,路人刘某骑电瓶车途经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欧洲中心楼下非机动车辅道上,遇十多人骑游自行车队。由于雨后路滑,他们在十字路口与刘某相遇,但并没相撞,队员中有人骂刘某挡住了他们的道,可当时他们也没有人按喇叭或铃铛提示,刘某也是正常转弯停电瓶车至斑马线。 (路人被打现场) 路人刘某听见有人骂自己,并一直吵吵嚷嚷,于是刘某回骂对方,骑游队员中的吴国庆直接冲上来,先是狠狠扇了刘某两巴掌,接着用戴有硬壳护手套的手在刘某的头上和颈部暴打,吴国庆的殴打行为造成刘某头部挫伤,颈部多处软组织受伤。刘某并未还手,立即拿出手机报警,当时在场的骑游队友围住刘某,吴国庆趁机逃离现场。 公安民警到达现场,由于刘某多处软组织挫伤,多处淤血,后住院治疗,伤情逐渐好转。
(路人刘某的出院证明诊断书) 吴国庆被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成高(三)行罚决字[2019]12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吴国庆殴打他人行政拘留,并送成都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9月16日上午,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四楼14庭审室审理了这一起自行车骑游队队员吴国庆暴打骑电瓶车的路人刘某。双方经过陈述和申辩,吴国庆对他故意伤害他人的暴力行为并没认识到错误,对受伤人刘某的医疗费及相关费用赔偿未达成共识,该案于9月24日进行第二次开庭。 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需要每一个公民的积极参与,需要大家礼貌待人,谦和恭让。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切勿出言不逊,甚至动手打人,以粗暴的方式处理问题,给他人造成伤害,给自己带来法律的惩罚和经济的双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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