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早送人去南湖汽车站乘车,将车开进南湖汽车站停车场,出站的时候被告知刚好停了15分钟,收了4元的停车费,我没有现金,于是扫了4元的微信给了所谓的收费员,并索要了发票,应该是没有4元发票,给了我5元的发票,问题就出现了,奇怪的很:
第一,我微信扫码支付,对方收款人竟然是叫“李大哥小吃店”,(微信截图见下面),我就奇怪了,我没记错的话城市里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李大哥小吃店是个什么东西?凭什么收钱?国家的资产就被你吞噬?凭什么?是因为你的关系都硬,还是你能大过党纪国法?退一万步讲,南湖汽车站停车区域由南湖汽车站来支配,微信收款也应该是对公账户,请南湖汽车站给个回复,让我们广大司机、绵阳市民知道李大哥是谁?是什么风云人物?
第二,给我的5元发票,上面也盖章了(截图见小面),但是盖章不清晰,我只能分辨出写的“绵阳市经开区南湖;;;;;”后面看不清楚了,让广大网友帮忙看看,至于这票是否是真的?也拜请网友查下,谢谢,请南湖汽车站给个准备回复,以正视听。
第三,像这类本来就属于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明显是具有免费性质,不知道是从哪儿兴起,对公共区域的进行停车收费,真的是十分可恶,比恶徒还可恶,一群好逸恶劳的人,坐着收钱,跟不劳而获有什么区别?侵犯别人财产,天理难容,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在要求政府依法行政的今天,就是有那么一群可恶的人,比强盗还甚,(原谅我是文明人,我很想爆粗口,但我忍住了),你们真的以为广大的车主,市民、网名对你们强盗行为没办法吗?
请南湖汽车站给个合理解释,我保留诉讼的权利,4元钱是小事,但不允许公平、正义得不到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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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9月16日回复,内容如下:
尊敬的网友朋友:
您好,感谢你对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的支持!
您于9月15日在“麻辣社区”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来信主要诉求:
将车开进南湖汽车站停车场,出站的时候被告知刚好停了15分钟,收了4元的停车费,我没有现金,于是扫了4元的微信给了所谓的收费员,并索要了发票,应该是没有4元发票,给了我5元的发票,问题就出现了,奇怪的很:第一,我微信扫码支付,对方收款人竟然是叫“李大哥小吃店”。 第二,给我的5元发票,上面也盖章了(截图见小面),但是盖章不清晰。第三,像这类本来就属于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明显是具有免费性质,不知道是从哪儿兴起,对公共区域的进行停车收费, 请南湖汽车站给个合理解释,我保留诉讼的权利,4元钱是小事,但不允许公平、正义得不到伸张!
二、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前期已进行了核实处理。现将您所反映情况回复如下:1、南湖汽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由南湖汽车站承包给了李小宁,该微信收款账户为李小宁店铺账户。2、发票盖章为“绵阳市经开区南湖财源停车场”,工作人员盖章时未盖清晰。3、停车场收费已由绵阳市发改委于2018年10月15日进行备案(备案编号市价[2018]4号),收费标准根据绵阳市价格和粮食监督检查局监制的机动车停车场收费价目牌而定。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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