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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四川“病驾”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市民重视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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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3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9月12日向社会公布了一起因“病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情况,提醒广大驾驶员良好的健康状况是安全行车的重要保证,驾车出行前一定要充分掌握自己的身体状况,避免“病驾”行为。




“病驾”引发的交通事故现场。

  2019年6月24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一大队驻地附近一繁忙路口(该路段原为高速公路名山收费站引道),驾驶员杨某与爱人通完电话,驾驶白色奥迪牌小轿车前往医院检查久治未愈的感冒。其感冒已有一段时间,事发当日因咳嗽更加厉害,所以向单位请假去医院看病。




成雅高速一客车司机突发疾病救援现场。

  24日清晨,杨某驾车来到路口,信号灯由红转绿后,杨某驾车随车流左转过程中,突然发生剧烈咳嗽。杨自述称,咳嗽时感觉眼前一黑,之后车辆失控,呈“S”型先后在繁忙的街道三次撞击人行道。“嘭”一声巨响,小车撞上了公交站台前的路沿,所幸路沿较高,车没有冲上站台,但把站台上等车的市民吓了一跳。但车辆并没有停下来,弹了一下后调头朝左边的路口冲去,将正在路边步行的2名行人撞倒,车才停了下来。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雅康高速上客车司机突发疾病,救护车赶到现场。

  事发后鉴于造成的严重后果,和事故形态的特殊性,公安刑侦部门介入,高速交警对酒驾、毒驾进行了血液化验检测,通过调查排除了刑事案件嫌疑,排除了酒驾、毒驾嫌疑。


  经进一步调查确定,杨某事发时患有感冒(事发时是驾车到医院看病治疗),咳嗽症状严重,咳嗽的过程中,车辆突然失控致使发生碰撞。因此,认定杨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对上述事故分析后发现,驾驶员对自身因病产生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侥幸认为能够驾驶机动车;同时因病对交通通行安全、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影响,没有足够的认识;还有就是当事人对病驾的规定认识不足,或者根本不了解。


  无独有偶,12日11时许,雅康高速(雅安往康定方向)沙湾隧道内,一辆客运车辆司机突发疾病,意识模糊,车上多名乘客滞留现场。接警后,高速交警立即与报警人(该客车乘客)取得联系,电话指导报警人拨打120急救电话对司机进行救治,引导车上所有人员即刻下车转移到安全地带等候。


  交警抵达现场后,联合雅康高速公路公司路安队员在车辆后方做好安全警示后,协助120急救人员将司机拉往医院救治,并积极联系客运公司转运其他乘客。因送医及时,客车司机情况稳定,已脱离危险。


  高速交警表示,疾病会影响驾驶员的驾驶能力和判断力,驾驶员在病态下驾驶车辆,注意力和反应能力会大大降低,动作的协调性和准确性也会下降。即使是慢性病也同样如此。


  高速交警呼吁:请交通参与者引起足够的重视,驾车出行前一定要充分掌握自己的身体状况,避免出现影响驾驶安全的“病驾”行为。同时,希望病者家人对“病驾”人或者准备“病驾”的人,加强提醒,避免以身犯险,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切实避免伤害自己、伤害家人以及伤害其他交通参与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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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13 12:58
病了嘛就别开车了啊,这样危险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13 14:01
不要有病装没有病,帶病开车,造成的事故后果旡法古计!

发表于 2019-9-13 14: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13 20:11
我想说猪肉这么贵,中国物价部门死到那里去了。

发表于 2019-9-13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14 22:1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15 13:27
安全啊,警钟长鸣!!!

发表于 2019-9-15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考虑安全第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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