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经核查,现将你所反映代丽华同志工资问题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陈荣同志关于代丽华的工资问题曾三次书面上访到原人事局, 原人事局于2006年3月16日、2006 年10月13日、2007年7月2日分别三次书面回复了代丽华本人。
陈荣对上述回复不服, 又到原达州市人事局上访。对此达州市人事局2008年先后两次到我市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落实。2008年9月26日原达州市人事局以《关于代丽华工资问题的回复》(达市人函〔2008〕9号文件)书面回复了陈荣同志,认为代丽华的工资没有错定的情况。
陈荣同志对此回复依然不服, 再次向原省人事厅申诉。
2008年原达州市人事局、万源市人事局先后于11月9日、21日两次就陈荣反映的问题专程到原省人事厅汇报情况。
2009年元月6日原省人事厅与达州市人事局就陈荣反映的问题到我市进行实地调查。
2009年1月20日原省人事厅以川人信复〔2009〕1号文件就陈荣反映的问题书面复核了代丽华本人:
1、经核查不存在少核四级工资的问题;
2、代丽华在1993年工改中,应属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任相应职务的人员。万源市人事局可以按照《达州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若干问题口头解答意见》为其套改工资。并在回复中明确:此复核意见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意见。
综上,陈荣反应代丽华工资问题的有关事项已有终结意见,且其工资结构不存在问题。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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