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 你们好! 我家住营山县火车站社区新业街8号的,我叫陶晓明,92年入伍,1994年入党,1997年荣立二等功,1998年退出现役。按照1987《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我符合安置工作,退伍后我按政策到民政局报道,是民政局的办事员接待的。报到时我档案未到武装部,(我是第5年兵,单独离队的)要核实了再给我回复安置问题叫我等待,现在他们始终以我没报到为由拒绝再安置(你们可以核实), 从去年10月份开始我逐级在反应我的实际问题, 1:现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给我的解释是当时条件差通讯不发达未能联系到我!这样的解释也比较合理!责任在谁? 2:我也理解当时政府在安置上的实际困难,当时很多符合安置的都没安排,但是我们同年兵有志愿兵,有伤残军人,有立功的,有安置了的下岗后再次安置的,他们都在去年6月份一共安排了11个人涉军公益性岗位,为什么我就不能享受他们同样的待遇? 3:我家庭条件比他们差太多太多了,我有一级智障残废儿子要抚养。家庭收入低,父亲又是高度耳聋人。 4:值此国庆70周年之际我以一个退役老兵的身份恳请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能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的要求,督促营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能为我解决实际问题。 1:我同意给我安排涉军公益性岗位。 2:我同意给我一次性补偿。(退役21年工龄了) 3:我同意给我由政府安置工作。
退役军人:陶晓明 电话:18357937128 20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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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网络舆情中心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11日发表了营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本帖的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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