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5日,中和街道办、会龙社区、怡丰新城的热心业主,针对怡丰新城的榕树成灾问题开了一个绿化专题会。会后很多未到会的小区业主又通过短信的方式给社区钟书记表达了各种意见。
本文是对业主建议的一个整理,供中和街道办领导作参考。
第一类是绿化规定第十条涉及的。
当年榕树栽种过于密集,所有榕树只有努力往上生长才能接收到阳光,树高了底盘就必须扩大否则站不稳,而树离房屋又过近,根系必然钻拱房屋。
这些钻拱房屋、距离房屋过近根系危及建筑安全的树子,包括病树、死树,由物业、居民向社区申报,绿化部门批准后,列入移植砍伐名单。
榕树根系钻拱建筑,有两种情况:
1.已经钻入居民家中,造成破坏的。不用多说,必须立即移除。
2.尚未转入墙体,但已经贴墙蔓延的
对于第2类,也应该及时移植,否则怡丰要不了几年,基础都拱坏拱松了,四川又多地震,轻者墙体开裂,重者不敢想象。到时候开会就不是讨论树子,而是讨论房子讨论人了。
在业主过半同意这个问题上,怡丰有自身的特殊情况。
怡丰很多业主多年不住小区,出租甚至空置。尽管当初入住时物管会登记电话,但有些电话已经变更,彻底无法联系业主。
尽管随时看到小区很多人在活动,实际上很多是租客,他们无权参与小区决策。
业主中老年人占比也较大,公共事务参与性很低。
这是多年来小区无法成功组织业主大会商议小区事宜的原因之一。
根据这些年小区的经验,只能用通告公示的方式,公示期内(比如15天)有异议者以书面形式写明自己的门牌号、反对理由、建设性意见,交给社区,并允许其他业主随时查阅。只要公示期内反对人数不过半,就可以启动。
第二类,是修枝范畴的
9月5日的绿化专题会上,街道办领导说修枝高度难确定,到底是修到1楼窗口高,还是2楼,或者多高,群众意见分歧太大。
实际上,绿化规定第三条、第七条都做了原则性指导:
“解决住宅小区绿化植物生长影响居民居室通风、采光和安全等问题,采取的植物修剪、移植、砍伐等行为。”
“住宅小区绿化应当保证建筑安全,坚持景观、生态、安全统一协调的原则,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通行等因素”
第六条更是明确了,住宅小区绿化管理应当按照《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执行。
该技术规程非常全面细枝,但是里面全是专业术语,非专业人士看不懂。
所以修枝高度的问题,交给绿化专业人士来回答就好了。
翻一下技术规程就会修枝,涉及的不仅仅是修枝高度,是一个专业领域。
建议,由专业的园林绿化人员,结合怡丰的绿化带、树种等实际情况,做一个整体方案,可能最终的方案不仅仅是修枝那么简单,仍然会涉及到移植、砍伐、绿化带修整等问题。而且,这个方案应该具有前瞻性,榕树的生长速度非常快,修掉的枝桠不出3个月,全部还原,要做就要做彻底一些,至少保证1年内不会又还原,不然过几个月怡丰新城又要找中和街道办解决树灾我问题。
最后是经费的建议。
不管是修枝还是移植、砍伐,就目前榕树这个高度,矮则45层楼,高则6层楼的高度是根本无法操作的,必须截矮。
截下来的树枝、树干,据说是可以变成钱的,比如打成锯末制作机械碳、培植土、蘑菇基质、压缩板、猪圈垫层,再不济做燃料(据说生物质燃料能卖到600元/吨),这部分钱就可以贴补移植、砍伐、修枝的经费。
再加上危及建筑需要移植的整树,如果能找到买家,这些经费都可以投入小区的绿化整改。
2017年南门白杨沟绿化改造,就将300多棵树打包卖给成自泸高速作道边树,当时就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小区居民树木清单、账目金额,无一人反对,成功售卖。
小区绿化的目的是服务于小区居民,点缀环境、提供适量的自然环境。
如果榕树已经破坏居民房屋,阴暗潮湿导致蛇虫滋生到处爬,居民家里吃穿用全部发霉,甚至倒下来打坏车辆,那就完全违背了绿化的目的,只能叫重大生态灾害。对这种严重危及居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生态灾害,只有立即处理才是对人民群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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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高新区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10日回复,内容见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