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误判的影响
过期车票无效,过期食品是垃圾,雁江区有人用过期凭证打官司,再审法官用“计算”和“视为”庇护罪犯无罪,任再多疑问,纠纷框架下也查无实据。
事实:1、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王颖法官主审(2017)川2002民再字第5号判决中,2017年的收条载明:今收到黄健峰还款拾万,以前帐全部结清。足以证明原告在一审时用了无效举证,尤其收条和借条都是同一天发生的事,原告是成年人,不可能没资格向被告要钱,就拿着失效借条通过判决申请到保全和强制,虚假诉讼后果自负。王颖法官把前帐无效的证据认定成2张前帐借条的有效证据,乱判,我命。
2、借条形成时间证据确凿是2012年1月11日,原告杜撰的2013年1月11日骗过一审,但再审时没有证据支持的语言没有说服力。王颖法官置清晰的证据和被告强烈反对于不顾,强行组织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因比对样材不能提供,时间又在5年前,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不予受理的说明很平常,大费周章的曲线办案是不公正。
3、法官早有定论,何必程序审案?两次开庭,原告语言前后矛盾,2017年8月开庭时原告解释2012年1月11日举证给的是8万现金,2017年10月复庭时原告又签字画押改口说2012年1月11日的举证没有给现金,是所有以前帐务的汇总,意识到撞车收条,又强调说2012年1月11日借条其实截止到2012年底,可无论原告怎么狡辩,收条证明下所有前帐都是无效,王颖法官却判是借了8万,
判成经济纠纷后的影响
判决把诈骗变成纠纷后,维权失去意义,当事人的揭发也变成异议,经济纠纷下检察部门雁检民(行)监【2019】51200200008号不再为1、5万抗诉,尽管原告张剑在资阳雁江区是民愤极大的团伙黑恶势力头目,于2012年对我实施软暴力、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不正常得利就不下150万,但有了法院经济纠纷的结论,警方对涉恶举报的真实性也表示怀疑,恶势力得以逍遥法外继续长大。
黄健峰
2019、9、1
13548183718
51102619681229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