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一个精神病人,已经二十年了,脾气暴躁 家里都没有一天安宁的日子,不是打人就是摔东西,半夜也不睡觉,胡言乱语,曾经也住过院,病情得到一定控制,后来因为无法承担医药费又把他送回来,家里面一直要有人守着,不敢离开半步,这些年父母为了他憔悴不堪,年事已高经不起折腾好好的人也生病了,本人又是一名尿毒症患者,对这个家庭来说真的是巨大的灾难,找过民政部门,希望开个证明将精神病人送进医院,哪怕自己承担些医疗费,但是太难了,得到的答复是今年医改,他们管不了,不能签字,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求助各位告知对于精神病人国家有什么政策,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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