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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以小见大】细评广安房产(物业)乱象根源[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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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3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广安市市长、市委书记密集就广安房地产市场乱象发声,下决心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严肃追责,广安房地产市场即将迎来一场大整肃。对于此种利民之举,我们作为房产乱象的受害者当然全力支持与拥护。但是大病要治,小病也不能忽略,小病最终也会成大病,下面我就以本人购买的华冠·德馨鸿儒小区为例,来谈谈如何治房产小病。
   一、监管决不能只看纸面文章
   一个楼盘的建设完成中间要经过许多的手续、验收,这些过程直接决定了房屋的质量、品质,手续齐全、验收严格是必须的。但是就如治病,更重要的是后续的巩固,职能部门要建立闭环管理,加强后续跟踪,定期回访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要落实、落地,要长期进行。以本小区为例,楼主曾经反应过小区物业不巡逻、不作为的情况,相关部门积极介入落实整改,小区物业就开始张贴各种巡逻记录。但是整改完的第二天晚上就发生消防栓未关,水流了一夜,电梯被泡的事情,可见物业所谓的巡逻只是纸面的巡逻,92日晚上又发生水管爆裂,同样又是一夜无人发现,电梯被泡。整改绝不是纸面整改啊!
   二、标准制定应该合乎实际
  《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指导标准》将广安的物业服务费定为四级,最高级别为1.2/平,这个指导本身的出发点是为了规范收费行为。但是由于相关部门对标准的把控不严,审核不到位,标准直接变成了唐僧肉,广安现在是个新小区的物业,无论服务水平如何都按照最高标准收费,形成了高价低配的局面,最终让业主利益受损。
   三、要对风险进行提前管控
   广安房产一大特点是:不闹没人管,一闹有人管,大闹有人办。这种乱象根本原因还是职能部门的懒症造成的,缺乏为人民服务的主观能动性。以本小区为例,之前反映的物业未交房就收取停车费、物业费,以及停车费过高的问题,得到的回复是停车费是市场行为,但是我们同一时间可以看到林肯、碧桂园由于小区居民已经采取了示威、拉横幅等行为,相关部门就开始介入协调停车费用问题,难道真的要广安每个小区的业主都采取不理智的行为,才能解决问题?
   四、对于违规行为不能一罚了之
   广安房产的第二个特点是普遍违规预售、违规交房、延期交房,对于这种行为,要果断处罚,提高开发商的违法成本。更重要的是要罚后的连续监督,损害了购房者利益的要对购房者进行补偿,有监管不严造成违法频发的要严肃追责。本小区就存在开发商单方面更改房屋面积的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以后得到的回复是会进行处罚,但是处罚结果未知,业主利益受损如何补偿未知,对开发商虚假宣传如和处理未知。
  最后本人对广安此次的专项行动充满信息,也相信行动不会烂尾,期待广安的房产市场焕然一新。以上纯属本人愚见,相信政府部门比我们有能力、有智慧。

车库依然是建筑材料码放地

车库依然是建筑材料码放地

电梯进水风扇吹干了事

电梯进水风扇吹干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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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广安市住建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17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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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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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7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关于整顿规范广安房地产(物业)市场的四条建议,我局已经呈报给相关领导研究,市房地产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已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要求,会同发改、自然资源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拟定整顿规范我市房地产(物业)市场的意见办法。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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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3 16: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的物业,太有伟人故居特色了。之前,全省物业都在住建局,广安搞个先行先试,物业划到城管局去管,越管越乱。管不好了,来来来,今年又还给住建局接手。

再来说执法,也很有伟人故居特色。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没得执法权,用真情去感化开发商遵纪守法么?城管局拥有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全部执法权,做得怎么样,弄没弄痛人,开发商违法成本怎么这么的低,呵呵。

再说物业定价,我买的协兴园区某小区前期物业合同(好像叫这个名字?),说物业费2块多,我当时就问,成都才1.25—1.5,你就2块多,你提供的啥子服务?后头也找到了《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指导标准》,发改委和执法局联合发文,落实情况怎么样我们也不评说。

今年物业交回到住建局之后,住建局在起草一个《物业管理条例》,前面看到他们发布了听证会的公告,希望这个条例早日出台,规范下广安的物业行业,整个物业管理的水平、收费标准这些会有明晰和改观吧。

发表于 2019-9-4 21: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派胡言!可以随意发言但不能发言随意!!!

发表于 2019-9-5 09: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是一派胡言!乱扣帽子!谁XX是XX的人!!!一天就讲些大道理,乱玩语言文字的游戏!不接地气……一幅玉皇大帝解决问题的气势,但结果呢……就是一点实际结果都没有!!!……关键是要解决问题……如果有本事和证据就站出来带领大家业主采取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一些不痛不痒的有何用……

发表于 2019-9-5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标准内,根据不同的服务质量等级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物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目前,广安市高层电梯住宅每平方米每月最高限价为1.2元,与南充市高层每平方米每月2.75元、遂宁市高层每平方米每月1.75元(可上浮15%)、巴中市高层每平方米每月1.85元的最高限价标准相比,应该讲已经处于很低的限价水平。个人认为,对于近几年新开盘的小区只要加强对物业企业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一般不会形成高价低配的局面。
二、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原则上,小区停车位与业主入住应同步开放。对于住宅小区停车收费问题,根据发改价格[2014]2755号规定,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我们正视物业服务收费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维护业主和物业企业合法利益。

发表于 2019-9-5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gasfgwsfk 发表于 2019-9-5 11:51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标准内,根据不同的服务质量等级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 ...

问题是高层电梯住宅前期物业合同约定价就高于最高限价了1.2元了。
那么请问发改委这位同志,合同上标明的价格高于我市现行的最高限价标准,是否可以向贵部门投诉举报,由贵部门或指路其他具有职权部门,强制要求开发商或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现行指导价格收费?顶格收1.2都没关系!
发表于 2019-9-5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财富广场的物业也是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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