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过货车的都知道开货车有多难,货车体型大,货物重,驾驶货车的危险系数比小车高得多,极为考验司机的驾驶水平。尽管货车司机们都知晓安全第一,但是每年由货车造成的重大事故还是不少,十分令人痛心。
一般而言,在遭遇交通事故之后,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承担起后果来。但是也不乏有一些人,在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面前,选择隐瞒和逃逸。殊不知一念之间,使自己陷入了更大的困境。
近日,解某驾驶车牌号为鲁Q6***(鲁Q9***挂)挂车由湖南出发前往安徽,途经莲花县神泉乡319国道时,一时不察,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解某害怕受到法律处罚,也担心自己丢了饭碗。于是动起了歪心思。解某并未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报警并说明情况。而是给自己找了个“替罪羊”。
解某以30万元为诱饵,要求,要求刘某替自己“顶包”,刘某因考虑到自身情况,还有大量债务在身,抵挡不住诱惑便答应了解某。
事后,民警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在案件初始办理过程中,刘某“声情并茂”地向交警讲述了事故现场的相关“细节”。声称事发生时系其本人驾驶车辆,解某当时坐副驾驶位置,拿出了奥斯卡金奖般的演技。但随着案件的进一步深入,刘某却无法自圆其说,不得不向民警坦白,说明了事实真相。
交警部门将案件移送到神泉派出所后,民警后续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对两位分别作了耐心的法制宣传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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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量证据面前,刘某对其心存侥幸企图帮助他人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并会在以后积极学法、守法。目前,违法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解某也已被莲花交警大队依法处理。
相关法律材料:
交通事故中的替人“顶包”行为,在肇事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涉嫌构成包庇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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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某的“小聪明”反而给他带来了更为严重的后果,这下可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
卡友E族温馨提示:
发生事故后,理应及时报警说明情况的,等待警察处理,保险会承担大部分的责任。万万不可动歪心思,这样面临的只会是更为严重的处罚。肇事逃逸不可取,找人“顶包”更是万万不行。要是不想承担后果,那就避免事故的发生。
不管什么时候开车都应该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小心谨慎,万万不可大意。你的家人还在等你回家,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也为家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