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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点抢劫,9点被捕……这这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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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文地址: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 ... r=spider&for=pc

2019年8月5日凌晨,桂林一男子骆某因无经济来源,无钱支付房租,为搞“快钱”,持刀抢劫一女子项链。8月17日,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骆某。
案 件 回 溯
2019年8月4日晚10点,骆某因为无经济来源,没有生活费,被房东多次催交房租, 为搞“快钱”,意图实施抢劫,携带一把水果刀从江东村的出租房里沿七星公园大门口,栖霞桥头寻找抢劫目标。
凌晨时分,骆某在栖霞桥头发现一名女子独自走在路上,趁四周无人时,骆某一只手用纸巾捂住刘女士嘴部防止其咬伤自己的手指,另一只手持水果刀架在刘女士脖子处,并且威胁刘女士“如果不想受伤就不要动”。
随后,骆某将刘女士戴在脖子上的项链抢走并逃离现场,公安机关接到刘女士报案后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于当日晚上21时许在江东村某出租房内抓获抢劫犯罪嫌疑人骆某,及时查获刘女士被抢项链。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犯罪,遂依法对骆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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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1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好笑啊,哈哈哈。

发表于 2019-9-1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去补习下小学语文,人家写的是“凌晨时分,骆某在栖霞桥头”,知道啥是凌晨不?就是第二天0点以后,然后第二天晚上21点被抓,有啥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9-9-2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car 发表于 2019-9-1 21:00
回去补习下小学语文,人家写的是“凌晨时分,骆某在栖霞桥头”,知道啥是凌晨不?就是第二天0点以后,然后第 ...



当日晚上21时许………………当日。

发表于 2019-9-2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武乡侯 发表于 2019-9-2 09:50
当日晚上21时许………………当日。

没有问题啊,是当日啊,凌晨过了不就是第二天,第二天晚上21点,不就应该叫当日啊

发表于 2019-9-2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武乡侯 发表于 2019-9-2 09:50
当日晚上21时许………………当日。

死鸭子嘴硬,再翻上去好好看看。
第一段说的8月4号晚10点左右,那货出去晃悠
第二段说的是凌晨时分,那货开始抢劫,也就是说,时间已经到了8月5号0点以后了
第三段说的是当日被抓,当然指的是8月5号了,因为犯案就是8月5号,晚上21点抓的
还看不懂,回去问你的语文老师,看会不会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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