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改日期耍聪明,东窗事发遭查处!——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一起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案
2019年7月26日,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所购买的“保宁”醋产品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异样,涉嫌造假。
接举报后,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举报的超市进行检查。经初步调查,该超市销售的“保宁”醋产品系由阆中市某商贸公司提供。由于食醋产品临近保质期,此商贸公司故意用专用设备——“印码钢板”将原生产日期“2018年1月7日”涂改为新生产日期“2018年11月24日”、“2019年2月26日”,企图蒙混过关供给超市销售。经查证四川保宁醋有限公司的生产记录,该公司当日并未生产过此批次产品,其打码字符样式、标注位置也与保宁醋出厂时原貌不符。
该商贸公司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产品(“保宁”牌桑葚醋4盒、“保宁”牌姜蒜醋1壶)和打码工具进行了扣押,并予以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警告不良商家,切勿有类似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惩!同时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请多留心。若发现类似异样,欢迎拨打12315进行举报!
阆中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817-6230315,18881713131;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0817-6230316。除上述联系方式外,您还可向所在地辖区市场监管所投诉。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风问题举报邮箱:lzscjg@qq.com。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黑涉恶线索举报邮箱:lsjjsaoh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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