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人:姓名:张明:性别,男:单位,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国土资源局,职务:征地事务中心,专管拆迁:政治面貌,党员,彭镇政府的保护伞。
1:公开政府信息法定职责,被举报人有权依据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依法作出答复,本人多次到张明办公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征地的有效文件,张明都是忽悠了事,答非所问,有一次还把举报人的申请摔在地上,举报人还打了110的,帮助彭镇政府违法拆迁。
2:举报人在2018年9月10号到双流区国土局,举报人申请的是, “我是福田村7组村民(原丁桥村3社)在2015年3月动迁,川国土资函(2014) 1170号文件及2015年的拆迁补偿标准的明细文件”回复,被举报人答非所问,举报人又在2018.10.17日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回复,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申请重新作出答复,张明不得已才拿出的是2009年的地方过期文件,上面下达责令,张明都不执行,举报人在2018.1.15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成.温.邛.快速公路项目涉及成都市双流区彭镇福田村七组,在2015年动迁地段的征地批复及“一书四方案”征地红外线图等报批材料,答非所问。
3:举报人是在2015年3月和彭镇政府签订的协议之前,早有新文件出台,川府函(2012)99号文件,川国土资函(2014)1170号文件,成府函(2014)119号文件,并且决定于2015年1月1号执行,都未用过,当时大队主任彭加勤说房子签房子的字,补偿是后一步的事,所以举报人签订的协议第二页按了手印的,协议下来举报人看见第二页没有手印了,当时举报人就说不同意这个拆迁协议,举报人还特别在大队签字注明,不同意这个拆迁协议,就这样还是强拆了举报人的房子,有照片为证。举报人一直上仿,在2015.7.30日申请复查,双流区信仿问题复查复核委员会回复,不予受理告知,己经责令彭镇政府重新办理,但是,彭镇政府也不办理。
4:2016年5月开始,党风政风监督的一个老人名字叫杨庭蓉,从大队到彭镇政府,双流区人民政府,双流区国土局,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国土局和举报人一起去拿川府函(2012)99号文件,和他们多次沟通不成。还说楊老不利于团结,杨老还在2016年10月2O日,给四川省纪委王雁飞书记写信,第二封信2017年3月29日寄出,杨庭蓉电话18319418300,杨老自己也亲自看见处理的时候给举报人拍照片,也不解决问题,也不出据手续,杨老又亲自给国家信访局写信,给舒晓琴局长写信,成都市委李仲彬书记写信,不知道什么原因和情况,退回来了,杨老说政府腐败,杨老离职啦。
5,举报人在2017年3月拿起文件找法院,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决书(2017)川0112行初36号,审判长王晓,裁决故对原告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2017年7月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号(2017)川01行终403号,裁决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要求通过民事诉讼寻求司法帮助。在2017年6月民事起诉双流区人民法院,案件号(2018)川0116民初7499号半年后裁定不予受理,法官邱盛明。2018年1月上诉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号(2018)川01民终1667号裁定一审存在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对案件的正确处理,审判长唐云国,反回重审,又等待半年,双流区法院裁决不予受理,在2018年12月又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在2019年5月8日裁决,应当先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的问题,人民法院不宜直接审理,审判长廖芳,行政部门又不出据手续
6:举报人在2019年5月27号申请双流区人民政府调解, 5月31号和6月6号两次回复不予受理。2019年6月4号在次到成都市人民政府申请裁决书“请求成都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公正裁决,予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在2019年6月18号回复,转到双流区人民政府依法调解和处理。举报人在2019年7月6日举报人转多个电才转到成都市司法局电话61881900说明情况,说是问一下回复,在2019年7月9号末打通,在2019年7月10号,打了三个才打通,一个男的接的电话,说明情况,很凶的情况下,跟举报人炸了,举报人又连打了5个也炸了,气了举报人就打12345投诉司法局,2019年7月29号才让举报人打61885419也是说明了情况,是一个女人接的电话,说转到双流区人民政府,在回复,2019.07.31日连打了七次才打通说明情况,还是女人接的电话,说是问双流区人民政府在回复,在2019年8月1号,打了三个电话未接通。在2019.08.02日再次打电话,还是女人接的电话,喊举报人申请四川省人民政府裁决,举报人说我申请的是成都市人民政府还没有裁决,汪女氏又说吹问双流区人民政府回复举报人,在2019年8月5号又打了61885419的电话是一个男的接的电话说明情况,8月6号打了8个电话,8月7号打了13个电话不接,只好打12345公开电话,说明情况,还是没结果。在2019年8月14号下午三点钟在次打电话,一个男人接的电话说是喊举报人下个星期打过来问一下。在8月20号在打61885419的电话,一个小妹接的电话说是汪女氏耍假找负责人谈了回复我,小妹打电话给举报人说打61885417在负责这个裁决,说明情况后,说是在搬家,直到现在末拿到裁决书。
7:举报人家五个人,原来的老房子,228个平米,两个户口,安置250个平米,老房子还不够置换安置房,把所有的赔偿款加在一起,还要补政府81350元,当时我在大队签字注明不同意拆迁,彭镇政府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在2015年6月强拆了我们的房子,举报人组上菜地20亩己征用,变更为租用,评估一栏全部抹掉,宅基地补偿费,未补偿,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是年产值的30倍,也未补偿。
双流区彭镇福田村七组(原丁桥村3社)总面积160亩,2009年人平0:62亩土地,共有258人,三次占地面积135亩左右,这次占地98亩左右,只补偿68亩几,还有12位60岁以上老人的社会保障问题至今未解决。在这四年多的时间里,村民多次上访,而且在上访期间有两位程久玉和利费芳己含泪死亡。
7:在2018年3月3日,村民6人到省政府去上访,村和镇上的人强制拽回,只给我们照相,法院裁决属于有关行政部门先行处理的问题,行政部门又不出具手续,相互推诿。
8:在2019年3月4号,举报人到西安办事,镇政府和村上强制把拽回,24小时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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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双流区公信中心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9月2日发表了彭镇、区法院关于本帖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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