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shx网友:
您好!您于2019年8月21日在麻辣论坛“杂谈”版块发帖“工会经费哪去了”贴文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梁永小学“按标准收取了教职工工会会费,而教职工没有享受到工会会员的权利,节假日学校也没有慰问工会会员”一事。
学校在2017年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向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收取工会会费1.8万元。2018年、2019年均未向教职工收取工会会费。区总工会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共拨付学校工会经费14.5万元。学校为在职会员购买家庭保障计划和人身意外保险、开展户外健身、读书、技能竞赛活动以及生病住院的在职、退休教师、在职教师亲生父母或退休教师病故慰问和部分传统节日慰问品等共支出工会经费约14.8万元。故不存在您所反映的工会会员没有享受到权利的情况。
关于您反映“每年应该享受七个传统节日的慰问,每个节日300元的慰问物品”一事。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在七个国家法定节假日(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基层工会根据实际,可以采取便捷灵活的方式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学校按照《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正在制订学校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法定节日慰问品发放方案。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巴中市巴州区梁永镇中心小学校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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