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永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天府新区500KV山桃线迁改项目,永兴街道按照天府新区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第78次会议纪要(2016年2月5日)和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关于报请审议《500KV山桃线一、二、三、四线电力线路迁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天成管规建土发〔2016〕11号)要求进行该项目的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同时,在搬迁补偿安置过程中永兴街道严格按照《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500KV山桃线一二三四线迁改工程房屋拆迁一览图》进行搬迁补偿安置工作。
关于承诺安置情况,永兴街道和明水村无任何工作人员承诺《房屋拆迁一览图》以外的房屋纳入该项目拆迁,针对群众搬迁诉求较强烈,答复群众今后可采用按程序进行申报土地整理项目的方式来解决沿线群众的搬迁问题。
关于佘某华已搬迁情况,按照成都城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向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房屋搬迁范围的说明,本工程房屋搬迁范围严格遵循《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中条款13.0.4执行。因N42塔基为大转角,在施工过程中为保障施工人员安全,避免发生施工事故,需四根临时拉线稳定塔材组装片;需两根临时地锚固定铁塔吊装片,需两根临时地锚固定绞磨。该塔基架设也严格按照铁塔组立控制绳锚坑位位置图布置进行搬迁补偿安置。
以上情况由于没有您的联系方式,所以未与您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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