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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农民的呼声[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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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界领导,社会各界朋友们。请听听青城山镇青田村二组农民的呼声,自从2009年我们和都江堰市猕猴桃有限公司签定租地合同,年限从2009年至2019年共计19的租地合同,原本以为这是给地震的灾民带来了新生活的希望,自从签定合同以后,都江堰市猕猴桃公司不但没有按合同上的每年4月30日付灾民租地费,每年都是到年底等公司卖了猕猴桃才付给灾民租金,我们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农民,农民就是靠田吃饭生活,而且当初租地是三百多亩,到了2015年在每户村民未签合同的情况下,都江堰市猕猴桃有限公司和村组领导又将合同改为2009年至2049年。而且还冒充村民签字无视法律。国家规定土地流转年限最高三十年,他们改为40年,请问是谁给他们权利,无视灾民死活。而且弃地一百八十多亩,造成灾民的良田白白荒废了四年,现在良田里杂树杂草丛生,让我们十分心痛。他们不但在村民未签字同意的情况下私改合同,从2015到2019年弃地后只租地一百二十几亩,但是从今年5月份又开始给村民讲,由于他管理不善又要弃地70亩左右,5月份组上开村民大会签字不同意他这样弃地,无视灾民的生活,白白浪费我们的良田,但是我们的父母官也不为村民的基本生活考虑,任由都江堰市猕猴桃有限公司的荒唐行为。而且他们还在我们的良田里建冻库,修房子,挖鱼池,无视国家法律。而且现在又要在村民不同意的情况下,都江堰市猕猴桃有限公司和村组签定新的租地合同。
在此青田二组村民求求各界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多多关注下地震灾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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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青城山政府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8月15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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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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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2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8月12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都江堰市青城山镇

发表于 2019-8-1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嘛嘛: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都聚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租地相关问题
成都聚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爱公司)于2009年11月1日与青田社区2、3、4组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约定租金为每年每亩土地按800斤大米价格计算。
2015年4月30日聚爱公司再次与青田社区2、3、4组约定对第一次的《土地流转合同》进行了变更,约定租用青田社区2组189.281亩土地,租金按按每年每亩600斤大米价格计算。
2016年8月19日聚爱公司再次与青田社区2、3、4组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退地、调整流转租金协议》,约定终止2015年4月30日的相关协议,按照每亩1000元支付还耕费(其中青田社区2租涉及189.281亩),并流转青田社区2组土地121.38亩,流转期间从2015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流转金按每年每亩600斤大米价格计算。3年期满后,根据聚爱公司盈利情况再进行协商调整。
经查阅青田社区2组2015年至2018年财务情况,聚爱公司均按照其与青田社区2、3、4组签订的相应合同规定。向青田社区2组支付了当年的土地租金,且青田社区2组村民均按照相关分配方案领取了每年的租金。
(二)关于成都青城国际疗养度假酒店管理公司租地相关问题
    成都青城国际疗养度假酒店管理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与青田社区2组签订《租地协议》,约定租用青田社区2组4.5亩土地,租期从2014年10月30日至2017年10月30日,租金按每年每亩土地按800斤大米价格计算。2015年11月成都青城国际疗养度假酒店管理公司按照协议向青田社区2组支付了当年的土地租金。
二、关于聚爱公司挖鱼池、修建房屋的问题
经现场核实,聚爱公司在青田社区2组共修建了1个分拣大棚(含冻库和办公室),约200平方米;1个展厅,约80平方米;1个厕所,约9平方米;1个门卫室,约9平方米;1个蓄水池(用于猕猴桃种植过程中的喷灌),约200平方米。以上设施属于农业配套设施,目前正在办理农业设施及配套用地手续
                                   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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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2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给超级版主点赞。

 楼主| 发表于 2019-8-12 19: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8-12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

 楼主| 发表于 2019-8-13 14: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8-15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嘛嘛: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青田社区2组相关土地租用问题
(一)关于成都聚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租地相关问题
成都聚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爱公司)于2009年11月1日与青田社区2、3、4组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约定租金为每年每亩土地按800斤大米价格计算。
2015年4月30日聚爱公司再次与青田社区2、3、4组约定对第一次的《土地流转合同》进行了变更,约定租用青田社区2组189.281亩土地,租金按按每年每亩600斤大米价格计算。
2016年8月19日聚爱公司再次与青田社区2、3、4组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退地、调整流转租金协议》,约定终止2015年4月30日的相关协议,按照每亩1000元支付还耕费(其中青田社区2租涉及189.281亩),并流转青田社区2组土地121.38亩,流转期间从2015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流转金按每年每亩600斤大米价格计算。3年期满后,根据聚爱公司盈利情况再进行协商调整。
经查阅青田社区2组2015年至2018年财务情况,聚爱公司均按照其与青田社区2、3、4组签订的相应合同规定。向青田社区2组支付了当年的土地租金,且青田社区2组村民均按照相关分配方案领取了每年的租金。
(二)关于成都青城国际疗养度假酒店管理公司租地相关问题
    成都青城国际疗养度假酒店管理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与青田社区2组签订《租地协议》,约定租用青田社区2组4.5亩土地,租期从2014年10月30日至2017年10月30日,租金按每年每亩土地按800斤大米价格计算。2015年11月成都青城国际疗养度假酒店管理公司按照协议向青田社区2组支付了当年的土地租金。
二、关于聚爱公司挖鱼池、修建房屋的问题
经现场核实,聚爱公司在青田社区2组共修建了1个分拣大棚(含冻库和办公室),约200平方米;1个展厅,约80平方米;1个厕所,约9平方米;1个门卫室,约9平方米;1个蓄水池(用于猕猴桃种植过程中的喷灌),约200平方米。以上设施属于农业配套设施,目前正在办理农业设施及配套用地手续。
                                        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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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嘛嘛: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青田社区2组相关土地租用问题
(一)关于成都聚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租地相关问题
成都聚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爱公司)于2009年11月1日与青田社区2、3、4组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约定租金为每年每亩土地按800斤大米价格计算。
2015年4月30日聚爱公司再次与青田社区2、3、4组约定对第一次的《土地流转合同》进行了变更,约定租用青田社区2组189.281亩土地,租金按按每年每亩600斤大米价格计算。
2016年8月19日聚爱公司再次与青田社区2、3、4组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退地、调整流转租金协议》,约定终止2015年4月30日的相关协议,按照每亩1000元支付还耕费(其中青田社区2租涉及189.281亩),并流转青田社区2组土地121.38亩,流转期间从2015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流转金按每年每亩600斤大米价格计算。3年期满后,根据聚爱公司盈利情况再进行协商调整。
经查阅青田社区2组2015年至2018年财务情况,聚爱公司均按照其与青田社区2、3、4组签订的相应合同规定。向青田社区2组支付了当年的土地租金,且青田社区2组村民均按照相关分配方案领取了每年的租金。
(二)关于成都青城国际疗养度假酒店管理公司租地相
关问题
    成都青城国际疗养度假酒店管理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与青田社区2组签订《租地协议》,约定租用青田社区2组4.5亩土地,租期从2014年10月30日至2017年10月30日,租金按每年每亩土地按800斤大米价格计算。2015年11月成都青城国际疗养度假酒店管理公司按照协议向青田社区2组支付了当年的土地租金。
二、关于聚爱公司挖鱼池、修建房屋的问题
经现场核实,聚爱公司在青田社区2组共修建了1个分拣大棚(含冻库和办公室),约200平方米;1个展厅,约80平方米;1个厕所,约9平方米;1个门卫室,约9平方米;1个蓄水池(用于猕猴桃种植过程中的喷灌),约200平方米。以上设施属于农业配套设施,目前正在办理农业设施及配套用地手续。
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人民政府     
             201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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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8-15 20: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城山政府 发表于 2019-8-15 10:31
嘛嘛: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 ...

谢谢青城山政府及时回复!但你们讲的这些情况只是表面上的,村组冒充村民签字改合同,现在又在村民不了解租地事项的情况下,又要与聚爱公司签定租地合同,这些事村民不知情,请问土地是农民的还是村组领导私人的,现在青田二组荒废了一百多亩土地四年了,请问领导干部在那里,谁为老百姓作主,还请请领导们实地考察一下。了解下老百姓真实情况。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9-8-15 20: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8-15 20: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嘛嘛 发表于 2019-8-15 20:19
谢谢青城山政府及时回复!但你们讲的这些情况只是表面上的,村组冒充村民签字改合同,现在又在村民不了解 ...

谢谢!相信政府一定会为老百姓主持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19-8-16 20: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的及时回复!
但确实有所不解:聚爱公司的配套设施已经使用两年了,竟然手续还在办理中,请问任何配套设施都可以先修建在审查吗?难道这不是觉得自相矛盾的事吗?如果有违规修建,已经建好了,再去审查吗?老百姓可以糊涂,但父母官可不能糊涂啊!

 楼主| 发表于 2019-8-22 12: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一下青城山镇政府对村民反应的事情,有什么处理结果没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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