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企业工作的时候因为一些比较对外的岗位需要涉及到出差方面,那么员工能否拒绝出差要求?下面,让北京律师www.lawtime.cn/beijing为大家解答。 一、员工能否拒绝出差要求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出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 临时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下的出差为临时性(一般标准,并不是绝对的标准),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 长期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上的离开常驻工作地点。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约定地点的变更问题,这就涉及变更劳动合同了,根据法律要求,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拒绝变更。 二、企业如何支付员工出差加班费 1、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情况。 2、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跨越法定工作时间段但不涉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情况。 3、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跨越法定工作时间段且涉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情况。 4、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 但在途时间又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的情况。 5、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和在途时间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但出差期间跨越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情况。 6、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和在途时间均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情况。 以上便是小编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