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枫丹白露物业公司在小区高层住宅违法安装巨大不锈钢防护栏,业主依法要求物业公司撤除未果而拒交物管费一案,也严重存在裁决不公,不严格按照业主提供的证据依法依合约裁定,草草结案,真的是让小区业主寒心,意思就是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只要具有资质,不管是作为没作为,还是懒作为、乱作为,都可以收取业主全额物管费,哪怕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蓬安分公司在管理上存在严重瑕疵,完全不按前期物业合同办事,擅自同意个别业主在高层建筑违规安装巨大不锈钢防护栏,对业主一而再,再而三要求依法撤除的诉求罔若置闻,不了了之的态度也是物业已经作为了的说法深感疑惑,对业主的工作生活造成的影响也可以熟视无睹,也是物业公司作为了的判决说法让人解,蓬安县人民法院完全不按照业主递交的由于物业不作为、乱作为的完全有正当理由拒交物管费的合同合约等等法律证据判决,实在让人委屈,这样的法院还是老百姓心中的公平战神吗?还能让老百姓再相信蓬安县人民法院吗?去年我的一个本该赢的官司,也被蓬安县人民法院错误判决,导致本人上诉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蓬安县人民法院裁决错误,发回重审,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最终才赢,而赢虽赢了,蓬安县人民法院也是不追根究底,就敷稀泥,让受害者因打官司太累而认同判决结果,而要知道,老百姓心中不是不明白,而是不与蓬安县人民法院计较……如今,这个关于业主要求重庆紫苑物业公司蓬安分公司对枫丹白露个别业主违规搭建安装的巨大防护栏依法撤除一事没达成诉求而拒交物管费一案,看来又是一个上诉案件………亲爱的网友们,上诉是法院赋予的权利,但想没想过,上诉既要花费时间和金钱,又要花费太多太多的精力,为什么明明一个赢官司,蓬安县人民法院非要判输呢?这个结果该谁买单呢?胜诉了又能怎样呢?赢了官司输了钱,受委屈的永远是老百姓,为什么要让老百姓无辜煎熬?法院是一个职能部门,是老百姓赋予权利公平公正维护司法公正的部门,请有些法官不要滥用你们手中的权利,老百姓心中也有一杆秤,若老百姓不再信任你们,你们的工作意义何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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