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成华区分局警察同志!
润通公司负责人贺某的回答牛头不对马嘴!
第一:润通公司几乎天天都有投诉举报,包括12345市长热线,几乎长期都有举报投诉。这才是一个产品的问题吗?真相是根本不是,而是公司普遍人为制造崩盘,
润通公司负责人贺某说的整改,难道就是把会员购买仓单的天量资金锁仓,强制提货溢价10倍的产品,和搞所谓的置换吗?并且骗大家置换以后,又强迫再冲钱才能卖仓单,几乎是冲多少卖多少,本金根本出不来,结果置换交易后又人为制造崩盘,置换一周崩盘会员又会损失2笔钱,第一强迫多冲一次的钱,第二拉人头配的奖励仓单的本金都又给黑吃了。本金没出来又被骗2笔钱进去,这就是润通公司负责人贺某说的整改吗?强迫置换后,强迫再冲钱才能激活账户,与网上揭露的杀猪盘几乎一模一样!
第二:润通公司搞的横6纵8层级拉人头模式,就是按拉人头给会员配的奖励仓单;
润通公司涉嫌传销犯罪的证据:
1,全体10几万会员都是人证
2,全体10几万会员现在保存的历史交易记录,润通公司都是按横6纵8层级拉人头模式,给全体会员配的拉人头奖励仓单。
3,公司对横6纵8层级拉人头模式的详细解说,之前举报人举证的材料还少吗?“公司无论怎么抵赖说不是公司宣传的,也不起任何作用,因为润通公司交易系统就是按这拉人头模式,给全体会员配的奖励仓单,不可能是电脑黑客侵入润通公司交易系统吧!
这3条就行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人证,证据,包括对方系统配单证据”,铁证如山涉嫌传销!
投诉润通公司涉嫌搞传销,润通公司负责人贺某的回答,避重就轻的扯到一边去,而且还撒谎!才只一款产品吗?
润通公司欺骗领导搞的什么新模式,新模式需要与最高司法机关的立案标准一模一样吗?可以说高司法机关对传销的定义,完全是为润通公司量身定做的,每一条都符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传销的定义: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润通公司才30人吗?层级在3级以上,润通公司是8层级!
润通现货搞的横6纵8层级拉人头模式,无论公司怎么狡辩不承认都没用,全部会员的系统配单都是铁证,明显涉嫌传销。人为制造崩盘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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