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 您好,感谢留言,关注到您8月1日在麻辣社区反映的“武胜县乐善镇红星村一个养猪场发现了非洲猪瘟疫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任由猪场将死去的猪扔在沼气池,造成了疫情迅速传播”和要求告知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措施处理流程等问题的情况后,我局和乐善镇人民政府庚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养殖场将病死生猪丢弃沼气池的情况 经查,2019年6月18日,武胜县乐善镇红星村唐诚养殖场三头生猪出现不明原因死亡,业主向保险公司申报理赔后,未向乡镇畜牧兽医站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自行将死亡生猪丢入其养殖场停用的沼气池内,同时投放了消毒药,并对沼气池周边进行了消毒处理。该沼气池采用砖混结构建造,进行了全封闭和防渗漏处理。其工作原理是有机物质在厌氧环境中,在一定的温度、湿度、酸碱度的条件下,通过微生物发酵,不会有液体或固体污染物排出,业主在处理病死生猪后,用水泥封住了沼气池入料口。经过以上方式处理后,该养殖场沼气池不会对周边环境和养殖户带来不利影响。 二、我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措施及开展情况 自2018年8月初,我国发生首例非洲猪瘟以来,我县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成立了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应急指挥部,严格按照中、省、市的防控要求,落实了各项措施。目前我县非洲猪瘟防控主要措施:1.加强调运监管。暂停省外生猪和生猪产品调运入川,暂时关闭省内生猪及生猪产品检疫证明A证,省内跨县调运须提供非洲猪瘟检测阴性报告,调入前要主动向调入地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2.拦截堵疫。全县共设立了38个“临时检查点”,检查点工作人员24小时轮班值守,严格查验过往可疑车辆。3.设立临时消毒点。全县在“临时检查点”及其它重要交通道路节点设立临时消毒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消毒。4.加强紧急排查和消毒。围绕生猪养殖场(户)、定点屠宰场、猪用饲料生产企业(经销商户)等重点区域开展紧急排查,做好消毒灭源。5.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监管。坚持全面禁、彻底禁、禁到位、零容忍、严处罚,一旦发现泔水喂养的生猪,一律无害化处理,并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6.加强宣传,增强养猪户自主防控意识。 三、关于如何减小养殖业主经济损失的问题 养殖场(户)如发现畜禽出现异常生病和死亡,应及时向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畜牧食品局报告,我局接到报告后,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迅速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和抽样检测。如确诊为动物传染性疫病,为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经风险评估后,确需对畜禽动物采取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我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将按照动物疫病风险防控技术规范予以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扑杀后,按照我县制定的防范重大动物疫情扑杀补助标准,给予养殖业主扑杀补助,以减小养殖业主经济损失。 四、我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 由于近期气候异常,连续多雨,高温高湿,是动物疫病高发期。经调查,乐善镇红星村部分养殖场(户)饲养的生猪出现不明原因死亡。生猪染病死亡后,养殖场(户)业主按程序向乡镇畜牧兽医站或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的,我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均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对病死生猪按动物疫病处置程序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同时对相关场地进行了消毒,以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目前,仍不排除部分养殖场(户)的生猪因不明原因死亡后,未按程序报告,自行就近掩埋病死生猪。广大群众如掌握相关情况,请及时向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畜牧食品局(电话:6211254)反映,我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将安排专业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对病死动物按照动物疫病处置程序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养殖场(户)私自掩埋或丢弃病死动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其依法进行打击。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养殖户的利益。 感谢您对我县畜牧工作的关心,祝生活愉快! 武胜县畜牧食品局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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