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龙安乡将获得中央财政配套资金近日,记者从广安区农业农村局获悉,日前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已批准298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四川共有22个镇(乡)入围,广安区龙安乡榜上有名。
据了解,《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批准开展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乡村产业,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按照建设内容、建设条件及申报程序的要求,经镇(乡)自愿申报、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共同遴选、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审核,批准广安区龙安乡等298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对于入围的镇(乡),每个镇(乡) 将获得中央财政配套资金一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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