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车辆特殊情况适当违反交通规则是有社会共识的。即便不是救护车,一般运营车辆在载送有危急病情的客人时,不管是主动还是在交管部门的引导下适当违反交通规则都不会有人质疑。我们看到的那些报道下面,广大人民群众也都是“赞”、“温暖”、“见义勇为”、“人性化”之类的褒奖。但,总会有例外吧?很多人隐隐担忧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近日,苏州一辆救护车刚接上一位脚部受伤者,闯红灯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致使60多岁的车主身亡。
初看之下,这像是总会有几率发生的意外:
救护车司机称,120属于特殊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闯红灯。
再看细节,这并不是尽人事之后的避无可避:
死者家属指出,救护车没有缓行,也没有拉警报,且运送的伤者伤情不重,不算紧急任务。
救护并不能成为伤人的幌子,车上和车下的人拥有平等的生命权。文明允许特事特办,鼓励人性中的真善美,但不能允许部分人拿着鸡毛当令箭,拿着令箭便横冲直撞丢下对生命的敬畏。
目前,事故正在处理中......交警称不久会出责任认定报告。
最后责任的划分还是看权威部门的认定。普法的同时,也给自己提个醒,不管什么情况下,安全都要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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