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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晚婚晚育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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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2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国家现在提倡的是晚婚晚育,提倡年轻人晚婚晚育,那么你知道晚婚晚育的奖励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女的满23周岁,男的满25周岁结婚属于晚婚。女的满23周岁后十个月生育的算晚育。
  根据《》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晚婚晚育奖励标准,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婚假:
  1、按(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1959年,劳动部在《对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中规定: “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一规定,现在仍然有效,因此,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给予员工一至三天的婚假。员工可以在领取后向用人单位申请婚假,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并不得以请婚假为由扣减工资。
  以上的文章是来自于张家口律师,希望对你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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