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枪响、张扣扣杀人案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
小民们之所以对张扣扣案一直关注,并不在于支持张扣扣杀人,也不在于说张扣扣残忍杀3人不该判死刑,而在于想知道张扣扣为什么要杀人,是不是张扣扣非杀人不可?,张扣扣杀人是不是被逼无奈,除了杀人还有没有其他办法获得公正?
如果当年王家老三打死张扣扣母亲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依照法律规定刑满释放;或者王家老三有立功表现,依照法律和政策减刑后释放,或者遇到特赦光明正大释放;张扣扣还会杀人吗?这个问题才是张扣扣杀人案的重点。司法机关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也千方百计在洗白;苦于对王家老三判刑7年,坐牢3年多就被监外执行放出来了这个问题实在难以洗白,说不清楚或者不能说,整甘办案过程都在刻意掩盖张家人和小民们的这一合理质疑。
(试想一下,不论是谁看到自己的母亲被他人打死、还在路边尸检,凶手被判7年,却只是坐了3年多又被监外执行放出来,还有意无意地挑衅,谁受得了?)
更有那些自以为是的舔匠,连篇累牍发帖以歌颂司法机关公正,说张扣扣罪有应得,无疑是对张家人和小民们更加质疑王家老三有提钱出狱的可能性。
要张家人及小民们心服口服,就应该把当年王家老三被判刑7年,坐牢3年多是因为什么特殊情况改判监外执行的;是什么事实根据、什么法律依据拿出来检验;把当年改判的裁判晒出来,让大家检验。如果经得起检验,张扣扣杀人就实在是没有任何道理,确实该枪毙而且死有余辜;如果改判王家老三监外执行的裁判经不起检验,张扣扣杀人案就是司法机关徇私枉法逼张扣扣舍身为母报仇,舍身争取公平正义;张扣扣就是一顶一的好汉。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害人王正军伤害致死张扣扣之母的行为已受到法律制裁,但张扣扣却心怀怨恨,加之工作、生活多年不如意,在其母被害21年以后蓄意报复王正军及王的父兄,精心策划犯罪,选择除夕之日当众蒙面持刀行凶,致三名被害人死亡,且有追杀王校军和二次加害王正军的情节,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
最高人民法院为什么不提王正军被判7年有期徒刑实际只坐了3年多就被监外执行放出来这件事情呢?
当年判决书显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至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止。 每日人物的报道称,王正军仅服刑3年后就出狱。此说未见其他出处,待查证。 据附近村民王奇说: “老三判了七年,坐了四年,(剩下)三年是监外执行。” 没有更多证据能佐证王奇之言,部分村民宁愿相信杀人者张扣扣“不杀妇孺”的道德品质,也不愿相信当年的司法。
王富军回忆,因伤人致死获刑七年后,王正军先是在县看守所短暂关押,之后转到西安少管所。王富军说他并不清楚弟弟具体是在何时出狱的,“听说因为表现好,他减了一年左右的刑。” 在三门村,也没有谁能准确知道王正军的出狱时间,他的堂哥王汉娃说,“判了七年,坐了四年,另三年监外执行。”张福如说他也不知道王正军坐了几年监。
2月21日下午,记者从南郑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了解到,针对1996年那起命案的被告人王正军量刑、民事赔偿数额等问题,陕西省高级法院已委托汉中市中级法院合议庭进行合议。但没有委托对王正军服刑3年多就出狱是否合法核查,也许高院清楚这件事情,无需核查。
整个案子从公安调查询问到执行死刑,难道就没有人问过张扣扣为母报仇是对1996年那起命案的什么不满吗?很简单的道理,既然王正军已经被执行刑罚了,张扣扣还有什么不满要杀人呢?这个应该是案子的重要部分,张扣扣杀人的动机是什么,不能简单地以一句为母报仇就忽悠了全国老百姓吧,傻子都知道问一句,既然法律已经对王正军给予了处罚,张扣扣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要杀人报仇呢?也许司法机关办案人员问了,张扣扣也回答了,司法机关不敢公开出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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