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贴: https://www.mala.cn/forum.php?mo ... &page=1#pid76406260
@南充绸都置业 @南充房管局
首先谢谢南充绸都置业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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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业主已经签订了无时间、无公章的空白前期管理规约合同。
2.你对你员工的处理是你公司内部的事情,已经改变不了你围标的事实和程序错误。
3.贵公司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物管费及其他价格定那么高,完全不符合南充本地的行情价。另外两家参标公司难道比你们定得还高?
3.都给你们说了我手上还有视频,为什么你要睁眼说瞎话。什么叫您的员工将多项目合同错误拿给了业主签订。
难道合同上面写的不是君悦府?封面很清楚的写的阳光君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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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君悦府的业主能看到。有自己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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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贵公司将你们的子公司 眉山阳光物业南充分公司 取消中标资格。
或者
重新竞标,将价格回到正常价格上来。
这才是你们的正规处理办法。不要到后面交房还是让我们业主交2.5元的物管费。
不然我曝光这个干嘛?给自己找事做?还是给你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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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剪辑了一段,打码了,因为我签了我名字的。
南充绸都置业 你不要再回复了。压根就没想到处理问题。公关不好。再花一次钱招标嘛。。
把物管费回归到合理价格上。
视频放在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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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南充市房管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7月22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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