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房产被贪官霸占,上访30年全家遭到多次多年坐冤牢 实名控诉发帖:黄木权、身份证:513022194311228213 黄木权声明为本文真实性和发帖转帖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我是四川省宣汉县樊哙镇樊侯路35号的黄木权,我已经是75岁的老人了,我家合法房产被贪官霸占,我家上访30年得到了的结果是多次多年坐牢。 我家原在宣汉县樊哙街道上有合法街房共160平方米,此房有档案存在。后来,被时任区委书记袁中凯以权霸占,并买通了原时任宣汉县法院院长李永福,庭长李万伦,检察长程远春等人来陷害我们全家人,当时就由李万伦伪造了多份假材料,因此,伪造了宣府办(84)119号处理文件,丝毫不承认我家的房产权;此后,又伪造了宣府办(86)104号处理文件,又承认我家有37.62平方米的房产权,又强行隐瞒了120平方米的房产权,强行只给1700元钱了事。 宣汉县政府第二次(86)104号处理文件,隐瞒的120平方米的产权,法院就以县政府为被告,我家为原告,在樊哙会堂开庭审理,上万人的观众,县政府无任何事实和证据,全部败诉,说明160平方米房产依然属于我家的财产权,可是,法院张科轩又弄虚作假,伪造假证人,编造事实,颠倒黑白,在判决上做假文章,将应胜诉者败诉,应败诉者胜诉,伪造了(1987)法民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因此,我家不服,他们就层层法院串通,互相勾结,这样,中级法院李天和又伪造了(1987)宣上民字第249号民事判决书,维持原判,不服又向高院申诉依然驳回申诉。
因我家对宣府办(84)119号处理文件不服,就以检察院对我提起公诉,法院要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将而来,是怎么成立了的?这是天下怪事?为什么司法人员长期严重违法犯罪,法律不生效,无法律效力,法律成了一张废纸。 达州、宣汉两级法院的司法人员长期串通一气,狼狈为奸,不但不履行自己的职责,以实事求是的依法办事,反而背叛和违犯国家《宪法》和《法律》,以职务代法,以职务压法,以职务违法,严重破坏司法机关的正常运作,国法成了私法,人民法院成了私人法院,长期徇私枉法,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关于中级法院对任何案件为什么不公开?也不公正?也不公平,长期黑暗、长期伪造冤、假、错案,挂羊头卖狗肉,孙二娘开黑店,严重执法犯法? 我家为合法房产喊冤数十年之事,2018年5月28日达州市中级法院给我家出示的“达州市中级法院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2018)川17巡访第8号。 该告知书的内容是:黄木权,你于2018年5月7日向中央第四巡视组反映的信访事项,我院已受理,将尽快向您反馈办理结果,特此告知,2018年5月28日。 关于达州市中级法院这一个信访告知书,为什么已经到2019年6月都来了?还没有反馈办理结果,不知还要多少年后才有反馈办理结果?不知是在依法办案吗?还是违法办事? 达州中级法院自己给我家出示的受理告知书,自己的承诺,况且还有告知书的书面文字,连自己说的话自己都不作数,纯属是骗人的事了,骗别人就是骗自己,中级法院还有什么威望和信誉呢?还有什么职责的问题,还有什么法律的尊严?纯属是花样百出的骗局,只是欺骗了事,把法律当儿戏。 我家房产被霸占,为什么我全家人还要多次多年坐冤牢,可是,房产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人身权利多次遭到侵犯,这合符天良道理吗?关于我全家人重大冤屈向全社会公诸于世。 2018年5月7日已向中央第四巡视组投诉,巡视组已责令达州市中级法院重新依法改判。该法院于2018年5月28日已受理,同时给了我家一份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承诺将尽快反馈办理结果,为什么到现在2019年六月来了?还没有反馈办理结果,不知是在执法吗?违法,现在有受理告知书的依据,有错不纠,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继续拖压下去,拒不作出反馈办案结果,我们将所有的事实证据和中级法院告知书的证据,公诸于世,摆在光天化日之下,让中共中央,全社会、新闻媒体、各大网络来评判吧!强烈要求为民做主、伸张正义、依法改判、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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