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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张扣扣被枪毙了;其实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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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9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17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对在2018年除夕之夜连杀三人的张扣扣执行了死刑。

   杀人者张扣扣,被枪毙者张扣扣,其实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公平:

   2月15日,腊月三十,丁酉年最后一天,他提刀去了村里王家,连杀三人。
   这一天忌祭祀。张扣扣杀人后,却据说到母亲坟前烧了纸。他没有时间择日再祭了。
  杀人是为了复仇。23年前,因为一场宅基地纠纷,王家的三男王正军打死了张母汪氏,被判刑七年,服刑3年半就放出来了,判决的民事赔偿张家也没有收到。当时的张扣扣13岁。
有说法称,王家当年仗势欺人,靠势力“做”的案子,法治没能体现出公平与正义,廿二年后的春节,张扣扣隐忍多年,终于来讨“公平”了。
    世上主要有过两种公平。第一种,是比较理想的,法治的公平。
    国人追求这种公平很多年了。  这个所谓法治的公平要实现,关键在什么呢?在于有权有势的人守不守法。这个是关键。
   换个主流的词儿,叫做治权。
   依法治了屌丝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好是好,不能说没卵用,但却不是关键。关键是有权的赵七守不守法。
   如果治不了赵七,法治的公平是建立不起来的。(张扣扣被枪毙后,有官部门连篇累牍地发文,其目的都是要把23年前,王家的三男王正军打死了张母汪氏,被判刑七年,实际服刑3年半的这件案子的裁判权力是不是守法了,割裂开来说事,否则就无法解释。)
   你可能说我在胡说八道。不是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坚持依法行政。
   这个讲得真好,就是这个意思,关键是权力要守法。
张扣扣的案件里,如果那些传言是真的,权力机关因为对方有权有势,所以当年就给轻判了,那说明当时治权不成功。在张扣扣的心里,法治的公平就建立不起来。
   张扣扣就只能追求所谓的第二种“公平”——武侠的公平。

   什么叫做武侠的公平?

   就像《基督山伯爵》里,唐戴斯逃出了伊夫堡,在黑暗无边的大海上立下的誓言:
“我会让使我承受痛苦的人,也承受同样的痛苦,按东方人的说法,这叫‘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又好比郭靖举着淑女剑,对郭芙说:“你伸出右臂来。你斩断人家一臂,我也斩断你一臂。你爹爹一生正直,决不敢循私妄为。”
这就是大侠郭靖信奉的公平:你断人家的臂,我就断你的臂,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洪七公在华山上精神抖擞地教育裘千仞:“老叫化一生杀过二百三十一人……个个都是恶徒。”这是“武侠的公平”的精髓。
在这一种公平里,执法者是那些拥有更强武力的人。要治郭芙,只有郭靖,柯大公公就不行;要治裘千仞,只有洪七公,丘处机就不行。
这其实是蛮可怕、蛮无奈的,属于是次一级的公平。但在漫长的时间里,人类都信奉这种公平。因为实在是别无选择。
裘千仞欺负你,你不可能去大金国告,也不可能去大宋国告,更不可能去他的铁掌帮告。你哪里都告不动,喊破喉咙也没人理你。
   你只能一步一磕头去找洪七公做主,又或者,自己苦练武功,多年之后找上裘千仞的门。

   可是武侠的公平,也有一个关键:不能滥施。
   第一点,人家吐你口水,你不能要人家命。以眼还眼,不能以命还口水。
  比如有的人自尊心过度,被人骂了一句,回头就灭人家门,还以为自己很侠客。这叫武侠的公平吗?不叫。这只能叫人渣的报复。哪怕放在武侠小说里,也要被洪七公干掉。
   在重庆,一个人骑摩托车违章被交巡警拦了,要处理。这货就把交巡警捅死了。可别以为这叫什么“赤丸杀公吏”,这只叫人渣的报复。当年张扣扣的母亲吐了王家人口水,被王家人打死了,这是人渣的报复。
   第二点,冤有头债有主,不能伤害无辜的老弱妇孺。
   举个金庸小说里的例子。山东八卦刀商剑鸣跑到苗人凤家去比武,不巧苗人凤不在,他就把苗人凤两个兄弟、一个妹子全杀了。
这件天大的惨事,苗人凤居然接受了一半。他说:
“比武有输有赢,我弟、妹学艺不精,死在他的手里,也怪不得别人。”他居然认可这是武侠的公平。也真是心大。
可他不能接受的是另外一半:商剑鸣把他不会武功的其它家人也杀死了。
   滥杀老弱妇孺,武侠小说里也不容,所以商剑鸣捅了大篓子了,他该死。数年之后,大侠胡一刀驰马单刀夜行山东,取了商剑鸣项上人头。
   都是私斗杀人,胡一刀只诛了商剑鸣,没有伤害他的妻儿老小,所以大家称他一声“侠”。这是武侠的公平。
今天很多人同情张扣扣,因为他杀了王家三个人,但没有伤害妇孺。所以才有那么多的人发自内心地称赞张扣扣是真男人。

   人类用很多年的时间,证明了第二种公平是虚幻的。
  裘千仞很多,洪七公没几个。而且很多人自诩要做洪七公,干的事却比裘千仞还恶心。人们吃够了苦,上够了当,终于发现还是第一种法治的公平好。
   所以武侠世界里的“好汉”,今天我们仍然要拿来当罪人。人情是一事,法律又是一事,大家基本上其实都懂。为孝屈法,最后实现不了法。
  但是,96年的案子怎么回事?既然质疑这么多,该不该深刻反思反思?法治不是息事宁人。要法治,就不能错过了任何推动法治进步的机会。
  法照顾不到的地方,武侠必然会来照顾。
张扣扣以自己被枪毙的结果为母亲的被杀找回了公平;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称,执行死刑前见到了儿子,儿子只说了 " 爸爸,没事的 "

张福如还说:他们执行了火化,在火葬场,让我把骨灰匣子拿回来,我没要。我不要,放在他们那里,他们这是冤案,我不服气。

有些问题或许永无答案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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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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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19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寻求法治公平太难了,公平的代价太高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7-20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扣扣杀人案里的疑惑:

1996年王正军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宣判后,检察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抗诉,被告人王正军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书显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至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止。

有报道称,王正军仅服刑3年后就出狱。这个问题司法机关及王家既不否认也未给出过任何说辞。
 楼主| 发表于 2019-7-20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正军当年被判7年,为何只是坐了三年多就出来了,这个问题既是人民法院的隐私,有难言之隐,也是张扣扣被判死刑的直接因素(倘若不杀了张扣扣,允许王正军提钱出狱的人将长期提心吊胆)

据附近村民王奇说:
“老三判了七年,坐了四年,(剩下)三年是监外执行。”
没有更多证据能佐证王奇之言,部分村民宁愿相信杀人者张扣扣“不杀妇孺”的道德品质,也不愿相信当年的司法。
出狱后,王正军很少回家,他在西安开厂,欠下一屁股债,生活并不如意。至于婚姻,“说是在西安结了婚,但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妻子、孩子。在西安干啥,我们都不知道。
王富军回忆,因伤人致死获刑七年后,王正军先是在县看守所短暂关押,之后转到西安少管所。王富军说他并不清楚弟弟具体是在何时出狱的,“听说因为表现好,他减了一年左右的刑。”
  在三门村,也没有谁能准确知道王正军的出狱时间,他的堂哥王汉娃说,“判了七年,坐了四年,另三年监外执行。”张福如说他也不知道王正军坐了几年监。
  出狱后的王正军更是很少回家,他一直在西安谋生。有时回老家,也是看一下父母就马上走,基本不在村里过夜。王富军说之所以如此,“确实是怕被报复,毕竟人家丢了一条命。”

发表于 2019-7-22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秦义士
 楼主| 发表于 2019-7-22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够引发张扣扣连杀三人的惨案发生,司法机关功不可没


1996年王正军故意伤害打死张扣扣母亲一年,法院判处王正军有期徒刑7年,民事部分是由王家安葬张母后死亡赔偿1500元,(由法院将钱交于张家)张家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判决生效,案结事了。
但王正军只是服刑3年多就出狱了,具体原因无人清楚,这才是张扣扣感到乏力不公正,杀人为母报仇的原因。司法机关对王正军提前出狱这件事情遮遮掩掩,加重了张扣扣的质疑,才引发了2月15日,腊月三十,丁酉年最后一天,他提刀去了村里王家,连杀三人的惨案发生,这件案子,司法机关功不可没。
 楼主| 发表于 2019-7-24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家老三是凭什么改成监外执行的呢?这猫腻除去司法机关外任何人都质疑

监外执行,顾名思义,就是犯罪分子不在牢里呆着,大家都知道,能享受进监狱待遇的犯罪分子一般都是刑事案件,就意味着犯罪比较或者特别严重,对社会有一定的危害性,那么对于犯罪分子监外执行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到底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呢?



首先就是监外执行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在犯罪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执行,并有犯罪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国家出去保护人权,人性化考虑,对特殊情况的犯罪应采用特殊的执行方式,符合人道主义原则,这也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尊重人权,对于这种人,基本上对社会没有啥危害性,某种意义上来说还属于弱势群体,所以应当给予一定的照顾。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这两种人都可以保外就医,我国法律还规定,对于有严重疾病的人,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也不能保外就医,有自杀倾向的也不行,也就是说不管你对别人还是对自己有危害,只要有危害都不准你出去,要是真的不治不行,那得有官方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还需要走审批程序,才能放人。

还有就是对于孕妇,大家都知道,孕妇在我国很多地方都想有特权的,这里也不例外,但是对于孕妇,享受的特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因为小孩总有生下来和长大的时候,这个时间法律规定哺乳期按照婴儿出生后一年算,一年后就还得回到监狱里服刑。


监外执行的程序,这个是需要本人或者家属写申请的,向所在监狱写监外执行申请书,当然理由一定要写清楚,然后有执行机关做出出面意见,报批后才可以。

当然,监外执行的意思可不是刑罚都不用执行了,等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刑期未满的,还是要收监继续坐牢的,如果监外执行的时候刑期届满了,监狱会给个释放手续,和出狱的效果是一样的,如果死了,通知下监狱就行了,中国有句古话叫人死事了,不会再对尸体有任何的惩罚措施。

以上就是监外执行的一些知识,对监外执行有很严格的规定,对不符合的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员在正常情况下监外执行手续是很难办的。
王家老三既无病,有不怀孕哺乳,除去提前出狱还有什么情况可改为监外执行呢?这个任何人都质疑也应该质疑的问题,司法机关却千方百计隐瞒不查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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