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长达768天的调查、审判,期间引起中美两国无数民众关注的章莹颖案落下帷幕,由七名男性及五名女性组成的陪审团无法一致达成死刑协议,其中10人认为应判死刑2人反对,而最终对被告处以无期徒刑。
罪犯落网被接受审判,我们一直期待他能够接受法律的严惩,而让我们心寒的是罪犯克里斯滕森犯下了极为残忍的罪行、并且至今毫无悔意并阻碍调查,被害人章莹颖的遗体至今仍未被发现,但是依旧未能判处死刑。
据媒体报道当时的场景:在陪审团结果宣布之后,身着蓝色衬衫的克里斯滕森低下头露出了微笑,但没有明显反应。克里斯滕森的母亲和继父哭了。当时,章莹颖的家人坐在第一排,没有表现出明显反应。
历史上刘邦进驻大秦帝国的都城,凭借“约法三章”而迅速稳定人心,其中之一就是杀人者偿命。在中国人一直以来的认知中,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次审判,犯人的人权被保障了,但是受害者的人权又如何保护呢?如果不能对犯罪分子铁拳打击,那么又怎么能对违法犯罪行为产生威慑呢,犯罪成本低,那么无辜群众的人权又如何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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