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终生禁驾的案例中,其中一起发人深省。
4月19日20时35分,凉山州会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会理县境内G108国道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已致一人死亡。
交警大队民警迅速组织民警赶到现场勘查。在现场民警发现,一辆红色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银色轻型普通货车相撞,两车受损严重,在红色小型普通客车旁还躺着一名年轻的男性胡某某(已确认死亡)。经民警询问,小型普通客车的范某某、杨某某均指认已死亡的胡某某为当时的驾驶员,而还有一位乘客李某某却消失在现场,这让办案多年的民警心中起了疑惑。
发生这么大的事故,所有人都在等待医疗救援,为什么“乘客”李某某却不见了?办案民警仔细回想着范某某和杨某某描述撞车前的车内情况“胡某某是驾驶员,范某某坐副驾驶,李某某坐驾驶员后面,杨某某坐副驾驶后面,车祸发生后,李某某也受伤了,他就自己找车先去医院了。”
会不会李某某才是真正驾驶员?民警带着这个疑惑立即调取了车祸附近监控卡点的记录,发现红色小型普通客车于4月19日20时31分16秒经过该卡口,但照片上显示该车是一名身穿黑色体恤的人在驾驶,而所谓的驾驶员胡某某却穿的是一件蓝白相间的条纹体恤。
民警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赶赴县人民医院,找到了受伤李某某、范某某和杨某某,并将其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调查。民警在对李某某进行身体检查时发现,发现除了手臂、脸部有轻微的挂伤之外,在左肩下还有一条长约15厘米,宽约4厘米的勒痕,而这条勒痕应该是李某某在驾驶车辆发生相撞时被安全带勒伤的,再一次印证了民警心中李某某就是驾驶员的想法,经对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0.8mg/100ml。在民警耐心的劝导和环环相扣的证据面前,李某某终于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范某某和李某某是男女朋友关系,杨某某、胡某某在李某某手下打工。当天下午,四人在关河镇一起吃饭,期间李某某喝了几杯白酒,将车交给了胡某某驾驶。
但是,胡某某因驾驶技能生疏,对车辆性能不了解,在驾驶过程中容易熄火,刚开了没多远便把车交回了车主李某某手中,由他自己驾驶。当车行驶至G108国道 2957KM+10M时,李某某因长时间疲劳驾驶视力模糊,致使车辆压过双黄实线,与对向车辆相撞。
在事故发生后,李某某看到胡某某人已经不行了,深知自己属于酒后驾驶,保险公司不理赔、需要担负事故主要责任,便指使自己女朋友范某某和工人杨某某指认死者胡某某为驾驶员,然后自己先离开现场,在到医院途中又打电话叫朋友送来更换的衣服,企图混淆警察的视线,以此逃避应负的责任。 来源:四川日报凉山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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