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谢谢你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公安分局、龙泉驿区西河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公安分局调查,针对反映的问题,2018年10月份开始,分局交警大队按照交警大队关于《交警大队参与龙泉驿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路面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各乡镇内行驶的电瓶三轮车进行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必须是机动车,并要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三轮车不符合以上要求,因此不能取得客运经营许可。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电瓶三轮车不能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因此不能从事营运活动。自该整治行动以来不仅让龙泉辖区街道、路面有了焕然一新的面貌,同时在上下班的高峰期也为广大交通参与者节省了不少时间,同时也大大的减少了龙泉辖区交通事故的案发量,取得了肉眼可见的成效,2019年6月26日上午9时,分局交警大队在成洛路西河地铁站将您的三轮挡获,按照《道法》相关规定对其无证驾驶进行了处罚,并暂扣电瓶三轮车。反映人需到龙泉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携带相关购置三轮车凭证及合格证书,方能取出三轮车。针对您诉求中提到一般情况下出示残疾证大部分交警都会放行的问题,分局交警大队明确表示残疾证不能当做驾驶证使用,若对此有疑问可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相关问题。对此解决方案还是要考取相应的驾驶资格证,并按照规定给电瓶三轮车上户进行备案登记,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下步工作分局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三轮车的整治力度。
由于您未留下电话号码,故不能将情况告知于您。
经西河镇核实,西河镇根据全区统一部署(《龙泉驿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前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印制了《关于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至龙泉驿区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至龙泉驿区机(电)动三轮车主的一封信》、《至龙泉驿区三轮车销售、维修及该拼装经营户的一封信》,2018年11月起西河镇对非法营运交通秩序开始集中整治。目前,您车辆由洛带交警三中队依法依规暂扣,请您咨询洛带交警三中队处理此事。下肢残疾人代步轮椅车,目前只有残疾人燃油补贴这个政策,要符合这项政策,需达到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车为下肢残疾人设计的燃油车,排量在150ml以下,符合GB7258标志外,并贴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安转有下肢防护装置,有放置拐杖的位置,车速不能超过50km/h。除此之外,没有相关政策。
因您未留联系方式,故部门未联系您。
龙泉驿区公安分局、龙泉驿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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