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们是安康高新区天贸城业主,现在联名举报陕西安康星泓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贸城)涉嫌房地产领域隐蔽非法集资和合同诈骗,现将我们了解到的天贸城犯罪事实举报如下:国务院国发〔2015〕59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之一是:房地产开发销售领域不得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这些小商铺之间无墙隔离或者本身不具备独立使用功能。天贸城非法将整栋商铺拆分成若干个小商铺销售,面积最小的仅有十几个平方,根据天贸城业主名单业主共计有业主6000余人,可见其非法将整栋商铺拆零销售的违法事实及其严重,而且所售商铺之间根本无墙隔离,天贸城主营是建材家居而拆零后所有单个商铺面积狭小根本无法独立经营,符合该文件所规定的非法集资情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出台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2010-2015年)》(处非联函〔2010〕89号,明确指出“售后包租”是非法集资行为的主要表现,要求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销售商品房的,一经发现要严厉查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建设部曾于2006年5月22日发出风险警告,称期房售后返租风险太大且涉嫌违法,禁止开发商以“售后返租”或“变相售后返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2006年,《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中规定:“对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的,要予以严肃处理,且不再区分销售的是不是‘未竣工商品房’。 天贸城在诱骗广大群众购买商铺时候口头承若前三年房租从房款总价中一次性扣除返还给业主,在合同中悄悄替换成业主主动放弃前三年房租,这一行为符合返本销售情形,此情形有部分细心些业主保留有当时业务员所出具的购铺计价单和广告宣传单为证据;天贸城还和诱骗业主签署了第4年至第6年的托管合同,符合售后返祖的非法集资行为。天贸城出售商铺时候让业主先交1万元选铺定金,付了首付款后才让签天贸城出售商铺时候让业主先交1万元选铺定金,付了首付款后才让签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由于受到天贸城在公交站牌,安康日报,电视台等公共场所和公共媒体的铺天盖地诱人的虚假宣传和很多省市级领导和部级领导都参观过该项目,所以绝大多数业主都憧憬着美好的明天根本对天贸城没有起任何疑心,签合同时候合同根本不让我们带回去仔细查看,必须是在售楼部当场签订,加之绝大多数业主是第一次投资商铺也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还有很多业主是农民文化程度低根本就看不懂多达几十页的协议书就草草签了协议,少数有点疑心业主发现合同条款不利的,就被他们说是定金不能退而被逼签了协议。合同全都是霸王条款,全都是套路,比如:1、购房时候开发商口中说的前三年房租每年按6%从总房款中一次性扣除,但是在合同中却悄悄替换成我们业主自愿放弃前三年房租;2、房管局的制式合同中明确了超过800天由于天贸城方面的原因造成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就可以退房,但是他们通过补充协议套路业主,再补充协议中改成了不能退房;3、他们违约了赔偿仅1%,而业主违约赔偿2O%;4、合同里还专门写了一切以合同为准,各种口头承诺和广告均无效。以上所述签署合同的行为方式属于合同诈骗,合同诈骗的行为有大量业主的银行转账日期在前,签署合同的日期在后为证据。以上材料均属实,天贸城的非法集资和合同诈骗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分布在安康各个县区的6000多名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了人民群众自发组织的到天贸城和市政府的几次维权行为,天贸城的违法行为给安康的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隐患,恳请人民公安为人民,尽快的认真的进行核实、查处。 广大天贸城受害业主(联名及证据附后)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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