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九江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的从2018年开始房屋外墙开始渗水到现在开始漏水,根据该住户购房时签订的《双流县九江镇通江社区办公楼配套工程安置合同》第九条内容:自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下列和建设承担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第2款内容:外墙面渗漏保修期为5年。该房屋于2007年交付,已超过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如后期出现渗漏情况需自行承担维修费用或委托建筑公司有偿维修。因九江街道通江社区只是按属地管理原则监管该小区,并不是该小区的修建方,只是行使了物业管理方的职能范围,并不能满足留言人的信访要求对其私人房屋外墙漏水进行维修。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 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2、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配电房、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3、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4、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5、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所指公共区域物业服务范围)香沁苑小区的物业费用严格按照物业管理规范实施,建立了专门的账户,每月收支由小区住户委员会所有成员进行监督。因您反映的问题不在服务范围之内,九江街道通江社区对其作出了合理的解释,但您表示不理解,认为物业费可以为其私人渗水进行维修,对于该问题通江社区不存在推脱,已当面对其解释多次。据工作人员实地勘察您反映的外墙渗水实为该户的飘窗渗水,该问题社区向该小区住户委员会提出讨论,业主委员会经了解认为该户自行装修对飘窗的损坏情况不明,不排除自行损坏,不能通过小区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建议您根据维修基金申请程序,书面向通江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按程序申请维修。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