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19年1—6月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情况”,上半年,全省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增加 3.1 个百分点,雅安pm10、pm2.5双下降幅度最大,共获激励资金779.48万元。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雅安改善最大 今年上半年,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 87.3%(未扣除沙尘),同比增加3.1个百分点。但是,巴中、资阳2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 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8.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 8.9%。雅安、遂宁、广安3市降幅明显,雅安市同比下降27.6%。 全省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4.3微克每立 方米,同比下降1.6%。雅安、自贡、 成都、绵阳4市降幅明显,雅安市降幅达26.9%。 按照《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约束考核办法》相关规定, 1—6月,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遂宁、内江、南充、广安、雅安、眉山、阿坝、甘孜、凉山14个市(州)完成半年目标任务,分别获得考核激励资金。绵阳、广元、乐山、宜宾、达州、巴中、资阳 7 市未完成半年目标任务,分别扣收考核激励资金。 与去年同期相比,成都、自贡、攀枝花、德阳、绵阳、广元、遂宁、乐山、内江、南充、宜宾、广安、雅安、眉山、甘孜15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或保持稳定,获得相应改善激励资金。泸州、达州、巴中、资阳、阿坝、凉山6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未改善或保持稳定,未获得相应改善激励资金。 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值高温酷暑季节,光照强、温度高,极易发生臭氧污染,建议各地严格落实臭氧防控方案,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落实企业错峰生产,控制臭氧(O3)污染风险。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工地和道路扬尘、非道路移动 机械污染管控,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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