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证明“我儿是我儿” 曾经在我们国家有个怪象即:如何证明“你妈是你妈”的问题,十九大之后,公安部门明确宣布不再出具“我妈是我妈”的证明。 然而,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却坚持非要我证明“我儿是我儿”,让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是绵阳市经开区松垭镇的一个普通老百姓,郑兵,现年52岁。 2000年,松垭镇整体划转成立绵阳市农业技术开发区。为改善其投资环境,经农科区管委会同意,区党群工作部(广电中心)与我们签订协议。由我们个人全额投资铺设区内有线电视网络,为园区农户和企业安装有线电视,区广电中心负责管理。 从2000年开始到2012年,松垭镇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区管委会和区广电中心没有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我们共计架设有线电视主干100余公里,累计投入资金近百万元,陆续为全区近3000余农户、2000余拆迁户和数百家企业安装了有线电视。 2012年初绵阳农科区与绵阳经开区合并,同年11月经开区管委会以25万元的价格将松垭镇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全部转卖给广电网络公司绵阳市分公司。 由于我们与农科区合作时间太长(十二年),没有妥善保存当初的合作协议,加之我们是个人投资,没有完善的财务账簿。故当我们要求经开区管委会对松垭镇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给我们补偿时,管委会相关领导说:“松垭镇有线电视网络建设事实清楚,但没有证据证明这是你们的投资,若你们能提供合作协议,就能证明其网络建设是由你们投资的,如果你们还能出示材料采购凭证及财务账簿等,我们同意给予补偿”。 当领导这样告诉我时,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一个50多岁连初中都没有毕业的农民,我不知道该如何证明松垭镇有线电视网络是我投资建设的,就连那25万也成为了经开区管委会的纯收入。我也咨询过律师,律师告诉我“法律更加注重证据,没有协议你连诉讼的主体都没有,没有财务账簿根本没法说明你的投资情况”。 十年辛苦,百万投入,只因一纸协议的丢失,我的投资人主体事实也丢失了,一句“事实清楚,证据不足”让我瞬间成为了“负翁”。 多年来我也曾想像其他上访群众一样进省进京。可是,我家有瘫痪了近十年的80老母和将要高考的孩子,我没有也不敢用那么多时间去上访。妻子2000余元的打工收入根本不能保证家庭开支,我不得不就近找了一份不到2000元的工作来维持家里的基本生活。去年(2018年)老母亲走了,孩子也上大学了,春节一过,债主上门了,我们只能举家远扑广东打工。 园区要开发、要建设,我支持、我付出。百姓要生活、要幸福,可我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无语!我茫然!是问苍天可有言,让我何处诉情冤? 谁能帮我证明“我儿是我儿”?! 诉求人:绵阳市经开区松垭镇 郑兵 联系电话:13981188712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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