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新城董事长猥亵女童,应彻查到底
7月3日,据新京报报道,上海警方对媒体确认,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因猥亵9岁女童,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昨天下午,在曝出王振华因猥亵女童被刑拘后,新城系旗下港股新城发展、新城悦的股价从当天15:00后开始迅速跳水。其中,新城发展收盘报价8.04港元,跌幅达23.86%;新城悦收盘报价6.56港元,跌幅为23.72%。而新城控股A股于昨天15:00收盘,股价在收盘前暂未受到影响。业内人士预计,今天复盘后,股价将受波及下跌。
除了关注股价的波动,更应该关注的是关于猥亵儿童所带来的影响。7月3日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通过官方微博就“新城控股董事长猥亵女童案”发声。全国妇联表示,此案发生,性质恶劣,令人愤慨!年幼女童身心受到伤害,令人痛心。虽然该案还处于侦查阶段,如何定罪、如何量刑,是要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法律底线不容践踏,祖国花朵不容摧残,对于性侵儿童、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一旦查实,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此外,人民网转发了钱江晚报关于此事件的评论,也是字字珠玑。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他们中任何一个,都应当有美好的未来。猥亵儿童,是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欲望,在一个孩子刚刚开始人生的时候,就毁灭了她的未来。这是人类所能犯下的最不可原谅的恶劣犯罪行为之一,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重罪。王振华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最为严厉的惩罚。
除此之外,还必须查清楚是否还有更多的受害者。作为一种变态的性心理,猥亵儿童不可能是临时起意,而是一种持续性的病态心理活动。所以,此案中一个9岁的女童是不是唯一的受害者?这是必须要查清楚的问题,不能仅限于就事论事。
很多问题是细思恐极,又必须核查的。这个姓周的女人在其中起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作用?是否存在一个以周姓女人为核心的供应链?她是怎么成为女孩母亲的“朋友”的?她接近女孩及其母亲,是否就是在为王振华物色受害者?她这么干,已经持续了多久?除了王振华,她是否还有其他客户?
新城控股集团是一家颇具实力的房地产公司,1993年创立于江苏常州,总部现设于上海,总资产超人民币3000亿元。这样一家颇具影响力的公司的老总犯下如此罪行,其所造成的恶劣的社会影响是非常广泛而巨大的。
面对如此恶劣的犯罪行为,办案人员绝对不应当受其背景的影响,而应当以案件为突破口,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顺藤摸瓜,深入挖掘,把作恶者统统挖出来,曝光于阳光之下,震慑任何有图谋的坏人,还受害者以公道,让社会看到公平正义的力量。
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显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女童的伤情疑似手指造成的撕裂伤,且已经构成轻伤。如果情况属实,不算从重处罚,最低可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处其五年有期徒刑。另外,警方通报显示,带两个女孩入住酒店的周某某也已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刑拘。若周某某将女童带至上海就是为了王某某对其进行猥亵,至少是和王某某共同成立强制猥亵侮辱罪,最高也可以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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