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行政审批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2019年6月26日,四川久源润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到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有关事宜,并提交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经公司两个法人股东盖章确认的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正副本等相关资料。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 )等相关要求,经审查,四川久源润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区行政审批局于2019年6月26日依法准予该公司变更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及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区行政审批局仅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登记,故区行政审批局已尽到了审查义务。针对您所述“法定代表人变更,工商部门未要求本人到场,也不需要提交身份证原件,行政程序需要完善”问题,成都市已于2019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办理企业设立登记业务的,实行身份信息管理对象的实名认证查验,下一步将逐步推广到企业变更登记等业务类型,从而有效强化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感谢您对区行政审批局提出的宝贵建议。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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