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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实名举报护犊子作保护伞 潘传兵涉黑恶意诈骗300万至今宵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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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名举报护犊子作保护伞 潘传兵涉黑恶意诈骗300万至今宵遥法外  

原标题:《四川达州男子诉称遭遇合同诈骗损失数百万元维权无果》

我叫吕涛--联系电话18881808355

实名举报潘传兵(男,1972年4月出生,现住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石莲花村)涉嫌合同诈骗我钱款300万元。

事实理由:我与潘传兵签定《一品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期箱涵和道路建筑施工分包合同》,再次被潘传兵欺骗签定《重庆市江津区双福镇富硒生态体验观光园项目土石方工程合同》,一大群骗子用尽各种套路,第三次潘传兵又骗我签订第三个合同,《达州新百节镇机场土石方工程合同》;交保证金拿钱打理关系为由,潘传兵诱导信任的方式补打借条,他称万不得说出后面通融了领导。
我偶遇另一个受害人庞伟(庞伟签了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全项,也就是我合同箱涵工程,这属于一合同多签)对上合同后发觉被骗了,其人潘传兵冒充达州市知名潘某汽贸老总,原来是冒充他人的骗子,屡次行骗堪称老手,涉及三个虚假合同骗走我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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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次找通川区公安局报案不接 ,网警通知我再去报案2017年8月29日报案当天,领导还说一定会給我一个满意答案的!
第二天,潘传兵也被传唤到了公安局。他们商量保潘传兵,那会儿叫我松口,我不同意。由于开始潘传兵通过各种途径打通关系,晚上8点多钟,公安局悄悄放了他。不立案!案件做假,形成了一股毒瘤。本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却被傲慢的执法机关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兜圈子”,以各种不当理由敷衍我至今。草草敷衍了事,无疑是欺骗受害人!
之后公安给我说;可以立案也可以不立案,你是哪个(谁)? 直到2018年2月27日,我再次向中央巡视组反映问题。
2018年3月3日,公安通知我到,给我说;可以立案的,不一定立案才能给你解决到问题,你的诉求无非就是帮你挽回损失解决问题,并答应我的诉求解决问题,叫我不要再到外面去说了。
2018年3月6日传我到,局长原话给我说;“你晓得中央巡视组的威力,中央巡视组的规定没那个不懂,但是我们今天给你答复就是!你要听明白,为撒子,我可以肯定的给你说,浑办你龟儿的法,老百姓没那个不晓得。中央巡视,都怕,晓得吧?怕归怕,要以事实说话,该做的事情,该举报,该依法处理你,不可你以中央巡视组​,​写那么个材料,打那么个电话,那么就可以满足你的意愿...” (其中1小时56分25秒钟录音)
2018年3月28日,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案件作假,被不是案件真实理由瞒天过海欺瞒上级。我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于2018年4月2日向通川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有错必究。
可是2018年4月27日通川区公安分局作出“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书”,不给我出据结论理由,也没有纠正错误,叫我去重庆立案,显然是踢皮球打发我走。检察院就申请不了立案监督,维权无处申诉。做了假,有错不究!于合同诈骗案怎么就变成了“涉法涉诉范畴”了。

于是我实话实说发帖,2018年4月9日和2018年9月1日通川区公安分局情况通报中说; 欢迎吕涛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监督,而不是通过网上发帖博取关注,引发炒作。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若吕涛故意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歪曲事实,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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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第一,我实事陈诉,没有歪曲事实。
第二,我举报局长,而通川区公安分局自己调查自己,情况通报,说我举报不实他们没有听到。实际上我的原始录音给了达州市市公安局督查室都有的。
第三,就算通川区公安分局说我网上发帖博取关注;宪法民权提到,公民有言论自由;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但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这分别为《宪法》第35条和第41条的明文规定。言论自由,长个嘴不是说话的?我对案件的陈诉事实负责。

综上,通川区公安分局就是继续搞假来维稳,案件作假,”但是,只要发布的信息,内容属实,那就无论刑事犯罪,还是一般性治安违法,都挨不上边。
当地政府不去勠力解决存在的现实问题;倒要把反映问题的人给先解决了,以起到杀鸡儆猴的恫吓作用。这般的讳疾忌医,抵制、打压民众监督及媒体监督,着实令人震惊。

微观言之,这是对涉事民众监督权、人身自由权的悍然侵犯、践踏,并会对媒体的正常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工作造成干扰;宏观言之,这般做法,只会堵塞言路,破坏干群关系,给官民良性互动设置梗阻,最终使当地的施政治理行为失去可靠凭依。这显然与“要容得下尖锐的批评”“要鼓励群众批评政府”的谆谆告诫相违背。

2018年12月6日潘传兵服刑出狱后概半月公安邀我说潘传兵态度好,主动要求要给我还款,由通川区公安分局说见面协调 ,协调头天潘传兵说千万不要在公安局说打理关系,反正我要还款你300万款,还说马上就解决还你钱。

在协调会议上,潘传兵承诺还我全款300万,并承诺过年之前先给我拿10万过年,还别人,起草并说给我写承诺和委托书。

后来一直被潘传兵耍我,玩的团团转,欺骗我,写了又骗我回去说什么要条款要改一下还要盖其它章,结果就被潘传兵辉美公司法人李国权收了,当时我反应快我保留一些证据。

当时找公安局大声吼我说,说潘传兵给你承诺拿了10万得嘛?还说莫把潘传兵整死了嘛?还说潘传兵承诺尽快给你还全部款嘛?

后来潘传兵恶人先告状向通川区法院起诉我,说打的借条不是真实的意愿,要叫法官判我借条无效合同,概潘传兵全权代理律师说,潘传兵就是欺骗我的,还说就是因该要我去起诉状他。当时我就细想潘传兵就是想把我引向民事案件,公安机关就好脱干系。

于是我2019年4月29日前去应诉,后法院判得我赢了。
至今为止公安和潘传兵全部都是骗人的把戏,骗人的套路数不清,我们的政府就是这样欺骗打压受害人,那些拿着权力的人滥用职权整我陷害我,三个假合同非要混淆是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事实您们把他吃了,案件作假,当护犊子保护伞,您们心好狠好黑暗。“小心有一天拉清单”。


各位网友!您好!该不该让潘传兵伏法?
骗子与我的协议书.png
再说一下被公安分局强扣帽子寻衅滋事罪名的遭遇;

2018年9月9日一位领导说是网信办的和四川公安厅的找我了解我的案件诉求;骗我,抓我控制殴打我,通宵严刑逼供非要我写什么悔过书!打死不写,我想骗了我的钱,我还要悔过承认自己是错的,哪有这个道理?当时那个民警电话说上面下来了我听到,民警还威胁我说要花2万做我,说我惹了不该惹的人!通川区公安机关说我发布不实言论歪曲事实,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名网上发帖被关进达州市看守所,草民如说半点不实,原以死依法以明心志;请求上级领导为民做主立案调查。可是中央督导组为期一月督查组走了,晚上悄悄的把我放了。故意混淆经济纠纷与诈骗案件的界限,徇私舞弊。请求上级领导为民做主重视此案件,为百姓申冤维权,给我生存活路。
潘传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订三个虚假合同、没有履行合同的意向,骗取我巨额资金300万元,近三年来我无数次报案找通川公安均是无果,这些套路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所能承受得了的套路!生活生存艰辛!“现我背负巨债已无法生存,请求上级领导体恤下情为民做主重视此案件,给我生存活路。”

实名举报人:吕 涛
身份证号码513022198610126194
联系电话18881808355
2019年6月15日

盼全国新闻媒体记者客观调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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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6 10: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久电话和微信限制我,还理直气壮的问我,态度好就还钱;

违法犯罪你敢做?牢还不想坐,还想钱不还那么多,还说收点作点?你格骗子就觉得心安理得吗?你这就是行恶 ,是国家三令五申的要打掉你这般黑恶势力的骗子。还威胁我说局长是你亲戚,告到北京也是他来处理。你以为你有达州市通川区公安分局局长保护你,你就可以猖狂胡作非为的骗人害人吗?

给你写道歉:

潘传兵你给我签订三个假合同、占有我的资金四个年头,合同和所有的协议都他妈欺诈游戏,至始至今,全都他妈滴是套路我,堂堂47岁的中老人给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你那一句话是真的?现不退还我钱还来威胁我?其他受害者称你潘传兵叫“扯谎三”不觉得羞耻?

三个假合同有;重庆南岸区一品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期箱涵和道路建筑施工分包合同,重庆市江津区双福镇富硒生态体验观光园项目土石方工程合同》,达州新百节镇机场土石方工程合同;打保证金拿现金打理关系为由,潘传兵诱导信任的方式补打借条与协议,他称万不得说出后面通融了领导(这包括为税给领导送现金)。

潘传兵诈骗案底太多全忘记了吗?又继续骗人害人?原来是冒充他人的骗子,屡次行骗堪称老手。

难道要我给你们写道歉书让所有人学习你潘传兵骗子为榜样?

2018年12月份自己承诺的所有,还有视频的嘛,又变卦了,难道你和 公安局是作秀的?

请公安局把放在网上让大家看看你做到了没?信你!你又骗,把我们当傻子!你个骗子…你个骗子,丢你祖宗的脸!

致歉骗子!钱还了才撤回帖子。

致歉人;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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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5 22: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7-18 21: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电话叫我到达州市市公安局,今天是2019年7月12日到了才是询问,概是加一案件的核实吧!听说案件是由上级某领导签字,了解案件。

说现在意思通川区公安分局有可能要立案,这个有可能,几率好小!

一旁问了我的概意见。

我的意见,写信已原中央第4巡视组,中央第10督导组对案件。让诈骗者以身试法,挽回受害者损失。

聊天中说挽回损失,你有可能不追究刑事责任…?拿我家人的图片威胁我,还颠倒黑白,颠倒乾坤,潘**现态度恶劣,大家能接受他逍遥法外吗?

这纯粹探我口气!

直接向达州市市公安局阐明了我的观点和想法,回想与交谈中的话语,通川区公安分局对我吕涛是可控性范围!

本人期盼早日对潘传兵立案逮捕,让诈骗一身试法。

以上就是今天的情况,只是简单的了解。


我准备了今天可能是会议要说的话,可是没用上;

尊敬的各位大领导!

大家上午好!

期盼各好心领导为草民做主!

我叫吕涛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执法者的权力,是法律赋予他们用来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严格执法,才能体现法律的公正,靠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生命。

至今为止我被骗四年了,兜圈子”,以各种不当理由敷衍至今;

通川区公安分局的调查作假结论称;

称被害人工程进场施了工的。在那里进场施了工的,谁看见请人来作证?

称工程是被害人介绍的。介绍的人是谁?

还称工程是被害人自己不做的。不做为什么保证金没有退还给我呢?

称工程是被害人和嫌疑人一起共同招标的。虚假合同哪里招标的,在那里,什么地方?

回复上级领导称;多次与吕涛联系,但其一直不愿来我局接收相关文件并询问相关情况,我什么时候不来的?几年路都跑大了。

   显然是作假为涉案人员开脱。这5点是无中生有的结论,以上调查不实。

复议不纠错,无明理由说明,无人提及刑事复核?提及,己过受理期!

对此,我作为案件的受害者,迫切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彻查,高度重视案件的过程,让诈骗者以身试法,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权利!

放眼党的法制社会威严,草民还能到何处中冤。向何人求助;草民如何能相信,天下还有公理正义,是非黑白。怎样让恶势力,敬而远之...如“没有公德诚信,扰乱社会正常良知,如何使社会良好的发展,每个公民自身善良的品质如何生存....”!

善良的老百姓在受到威胁的时候怎么生存?

如何倡导诚信?

草民如说半点不实,原以死依法以明心志;

以下情况属实;请求上级领导为民做主立案调查:

我想这么很简单的道理,

通川区公安分局局不打压诈骗犯,反倒来打压我受害人,难道骗子就不该退还我钱款吗?骗人就是正当行径?

这些行径,“他们”有值得信任?又不得不信!如果依法会拖到现在?会有无法无天寻衅滋事的口袋吗?

案件作假,有案不立,信访被不是案件真实理由瞒天过海欺瞒上级,我正准备向中央第10督导组汇报;

说是网信办四川公安厅的找我解我的案件诉求;骗我,抓我控制殴打我,通宵严刑逼供非要我写什么悔过书!打死不写,我想骗了我的钱,我还要悔过承认自己是错的,哪有这个道理?当时那个民警电话说上面下来了我听到,民警还威胁我说要花2万做我,说我惹了不该惹的人!通川区公安分局反而说我发布不实言论歪曲事实,被以寻衅滋事罪名网上发帖被关进达州市看守所,当天公安局就强制把我关押在达州市看守所。可是中央督导组为期一月督查组走了,晚上悄悄的把我放了。

故意混淆经济纠纷与诈骗案件的界限,徇私舞弊,故意打压,打击报复受害人的正当权益,故意掩盖通川区公安分局局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就是违法。 巧立名目,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包庇罪犯,就是违法乱纪,有失公职之责。请求上级领导为民做主重视此案件,为百姓申冤维权,给我生存活路。

法律链接;

刑事诈骗案件:

刑事诈骗的行为人则是建立在虚假合同没有履行映像的基础上;故行为人并没有提供任何对价,不存在实质性交易,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换言之,这种情况下交易如同虚设,也就是说“空手套白狼”。故只有“空手套白狼”、不存在实质性交易的欺诈行为才是刑事诈骗。

行为人针对的是“财产”。被害人处分财产的主要原因就是行为人虚构的事实,反映出行为人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就是希望能够直接取得被害人财产,此时表面上的交易只是取得被害人财产的“手段”而已,其行为侵犯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市场秩序,这就属于刑事诈骗。

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

让诈骗以身试法,坏人一定会受到严惩。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权利。”

“现我背负巨债已无法生存,请求上级领导为民做主重视此案件,为百姓申冤维权,给我生存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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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2 21: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7-3 16: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7-6 22: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7-7 13: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您好!

我与潘传兵吵架,潘传兵说;你算啥子鸡巴,老子花钱还要做你…

我回答潘传兵,你花钱做我嘛?

细想,是谁给了骗子潘传兵的胆量无视法制威严,骗子如此猖狂的杂碎

发表于 2019-7-8 20: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7-9 11: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好心领导为草民做主!
倘若各位领导也认为草民低贱!不肯准状,不愿代草民蒐证澄法理,放眼党的法制社会威严,草民还能到何处中冤。向何人求助;草民如何能相信,天下还有公理正义,是非黑白。怎样让恶势力,敬而远之...
如“没有公德诚信,扰乱社会正常良知,如何使社会良好的发展,每个公民自身善良的品质如何生存....”!
善良的老百姓在受到威胁的时候怎么生存?
如何倡导诚信?
草民如说半点不实,原以死依法以明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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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9 19: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石沉大海!

潘传兵骗子逍遥法外! 国家政府难道不为弱者受害人做主,任由潘传兵逍遥法外。难道这个社会只有骗子当道吗?

被骗四年的我们活该吗?

难道逼死我维权人事情才大,才解决吗?

潘传兵你套路我,欺骗我,欺诈我…在公安分局协调的时候又被你骗。你没得那一句话是真话,怎么就那么无赖,不要脸?

你那一句话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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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18 21: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寒芯 发表于 2019-7-18 21:00
电话叫我到达州市市公安局,今天是2019年7月12日到了才是询问,概是加一案件的核实吧!听说案件是由上级某 ...

https://www.mala.cn/thread-15556991-1-1.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9-8-28 13: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问政四川 @中央第四巡视组 @中央10督导组 @四川省委巡视组 草民如说半点不实对自己的案件,原以死依法以明心志; 我们没有捏造事实,没有恶意诽谤,我们真的被骗,请不要打压我们。 请立案调查。

钱都还没收到,案件就已经帮我办结了。你说是不是吓死人,还是气死人。

我都不知道?谁帮我把案结了的?
谁在为骗子潘传兵撑伞!
谁在混淆刑事诈骗与经济纠纷案件的界限。
有案不立,案件作假,期满上级就如同对抗上级。
我们这么多人被骗,竟然说我捏造事实,恶意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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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1 11: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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