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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媒体:被拘留者撞死在派出所 警方应拿证据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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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9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上游新闻

  6月28日,一张照片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满面愁容的年轻妈妈脖间挂牌子,七八岁儿子抱着父亲遗像,站在街头讨公道。

  事情大概经过是:死者张关利2019年5月30日因讨要工钱,被内蒙古五原县西环派出所拘留,当日在派出所内死亡。6月28日五原警方发布通报称,张关利系自己头撞墙重伤而死。

  未犯重罪的大活人,被拘进派出所死于非命,死者亲属有一万个理由提出质疑。他们称,警方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张关利第一次撞墙后,现场警察没有劝阻、施救,反而用言语刺激,致使其再次撞墙身死。

死者妻子上街讨说法。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张关利亲属质疑警方执法存在失当,并非没有理由。在这个“有图有真相”的时代,人们更愿意相信“自己看到的”。

  未犯重罪的张关利为何突萌死意,以撞墙自戕?要知道,他有娇妻幼子,大概率父母健在,究竟是什么刺激了他,让他如此绝决赴死?在派出所这个特殊场所,这个最最关键的问题,自然应由警方来回应,警方也必须回应。

  一句简单的“自己用头撞墙重伤而死”的说法,对于一条鲜活生命而来,明显避重就轻,敷衍了事。连公众这一关都没法应付过去,更何况痛失顶梁柱的死者家人!

  6月28日五原县警方人士曾对媒体称,张关利是醉酒后到工地闹事,被传唤回派出所问询中,“因醉酒失控,在办案场所自己用头撞墙撞门,造成死亡。”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醉酒者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处罚。醉酒者在醉酒状态中,如对本人有危险或对他人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按照以上法规,对于醉酒者,不管是自伤,还是伤别人,警方都有义务“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那么问题来了——张关利撞墙过程中,警方是否依法依规,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如果采取了,理当拿出证据说话?如果没有,有关人员就涉及违纪违法。

  死者家属还称,事发后有关部门给张关利做了尸检。不过尸检快一个月了,家属还没有拿到尸检报告。这也给公众留下了想象空间,不得不让人怀疑:难道警方是想掩盖什么?

  归根到底,死者家属所以怨愤不平,与警方通报不及时不透明有关。死者是否系醉酒闹事?被拘后为何撞墙?警方有无采取保护性措施?是否真如家属所说,有人用言语刺激死者,放任甚至故意诱使其作出自残行为?这一切,警方除了正面回应,还要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回应社会关切。

  一条人命在派出所终结,相关纪检监查部门自然应及时介入,排除干扰,依法调查,努力还原真相。如有警员渎职犯罪,必须坚决查处,以还死者公道,捍卫司法尊严。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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