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和小编:我叫李祥蓉,2007年,我位于南部县五里村的住房被征用,根据县府文件,我应得100余平米土地重建,在实际安置中,我只得到50余平米,另一半不知去向。
2008年,得知真相,我向县纪委递交实名举报信,举报相关官员侵吞我安置补偿一事,并提供查案线索:1,查阅政府文件,2,查阅县国土局安置资料。
十余年,在上级纪委多次催促下,我仍然未得到县纪委的答复,让我十分不解:1,一起查文件,查资料即可的举报案,会如此难查吗?2,十余年,县纪委书记已换三任,难道三任书记都是保护伞?
尊敬的网友和小编,在此恳请您帮我支支招,我该如何讨回我合法的安置补偿,同时,恳请您判定一下,县纪委这样做,是不作为还是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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