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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市人社局: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可否理解为事业单位逢进必考[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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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条例列举那三种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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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广安人社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6月26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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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6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新广安人2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可否理解为事业单位逢进必考”问题,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第八条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目前,我市事业单位所有新聘用的工作人员,都是严格按照中、省、市政策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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