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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成都新都区翰香府小区业主装修大面积拆除承重墙使楼上变危房的问题投诉[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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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学院路东段300号翰香府小区28栋4单元4楼业主装修,大面积拆除了承重墙,将几个卧室以及卫生间客厅厨房等房间全部打通成两个大房间,最近宜宾地震的摇晃,感觉房子的裂缝变大了很多,快变危房了,我们小区的房子都是砖混的小高层,本来质量留一般,这下这房子我们更没法安心住下去了,已经找了物管以及房管局,小区物管不作为,说管不了,连限制工人进场都做不到,房管局推脱说不该他们管,请问谁能为我等草民做主啊?据说这单元早些年底楼和隔壁栋底楼被一户人家买下来,也为了打通成大房间把底楼的承重墙拆了一次,后来虽然补上了,但是承重墙质量有没以前那么牢固也是个问题,这次四楼又拆,这房子怕是经不起摇晃了,跪求大人们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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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新都区大数据办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7月2日发表了关于房屋物业服务中心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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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5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6月25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新都区住建局、房屋物业服务中心
发表于 2019-7-2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志:您好!
来信已收到,即转房屋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该业主装修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已进行劝阻、制止、上报有关部门。
若装修时不得不拆承重墙,必须由业主向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并提出设计方案后,才可施工。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该条明确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两种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若协调无果可通过司法诉讼。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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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1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关注此事!没想到还有这种操作!

发表于 2019-6-22 11: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关注!!!老百姓买套房不容易,希望有关部门不要相互推脱,尽早制止这种无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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