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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头条] 《永恒的母爱》及《难忘的父爱》诗歌散文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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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9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孝老爱亲纳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全民增强尊老敬老意识,弘扬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国社会艺术协会传统文化艺术委员会定于2019年6月6日起向全国征集《永恒的母爱》及《难忘的父爱》诗歌散文作品,具体征集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举办单位:中国社会艺术协会传统文化艺术委员会

  协办单位:北京尚铭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顾问和专家:

  (排名不分先后)

  罗海曦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战略学教授  研究生导师

  张南征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原马列教研部副军级副主任、教授  博士生导师

  高珮义  国际中西文化比较协会常务副会长

  昝伟光  中国作家协会文艺报社原办公室主任

  罗  骞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

  罗华生  中共中央求是杂志社影视原总编  小康杂志社秘书长

  傅中北  人民日报社《新闻战线》新闻观察员、《国际诚信与品牌》杂志社常务副社长

  张来民  中国企业报社原常务副社长兼总编辑《美中时报》总编

  董天恒  中国歌舞剧院原党委书记

  任东升  少年报社原总编  军旅作家

  姜  浩  中国国际报告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三、体裁与样式:

  1、征集的作品体裁以散文、诗歌(词)为主;

  2、来稿格式:在文章标题上行注明《永恒的母爱》或《难忘的父爱》征稿;文末务必注明联系地址、电话和邮箱,便于回复稿件采用情况。并附上500字以内的作者简介。

  四、投稿须知:

  1、来稿作品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2、举办单位对投稿作品享有全部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改编等,且不另付稿酬;

  3、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因作品内容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

  4、投稿者一旦投稿,视作认同本征稿启事的内容及规则;

  5、本次征文不收任何取任何费用,请投稿者注意保留原始稿件;投稿作品经编委专家评审后,另行通知作者入编情况,结集出版;

  五、作品征集要求:

  1、反映作者自己母亲、父亲(或继父母、养父母)的真实事迹,既可写母亲、父亲一生的概括性事迹,也可以写其生活中某一有意义的片段。题目自拟,应有新意,不落俗套。作品内容健康,题材不限;

  2、作品以散文为主,兼及诗歌(词)。散文字数不超过4000字,诗歌不超过120行;

  六、征集对象:社会各界人士

  七、投稿方式:

  1、投稿作品以word文档附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yhdma@126.com,谢绝纸质来稿;

  2、第一期征稿从即日起至2019年8月6日截稿;

  3、征稿负责人:彭  涛  罗大勇

  4、征稿联系人: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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